中共汉滨区委 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第十一批2件)

时间:2024-11-28 10:07  作者:源自:

    截止2024年11月28日10时,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汉滨区交给汉滨区生态环境信访件33件,现将2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理编号80号信访问题为:2019年至2023年,因流水镇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排入汉江河道,投诉人2022年7月20日,死亡6万斤鱼;2023年向中央环保部门写材料,反映后未排放。期间修建三次污水管道设施,最近一次是2024年10月份修污水管道,故从2024年10月份开始,投诉人认为污水处理厂(地址:流水中心社区)将污水排往汉江河道内,污染河道。

汉滨区

(1)经核实,流水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以来运行正常,调阅2024年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因子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值,未发现污水直排和超标排放情况。

(2)经核实,根据《安康市政府瀛湖网箱养殖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安政发[2018]7号)要求,投诉人网箱养殖场已于2018年被依法拆除;2019年该投诉人私自在流水镇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上游约500米处设置一口网箱。2024年6月24日,该投诉人以污水导致网箱死鱼问题向生态环境部及汉滨区政府反映,经汉滨区政府核实,投诉人私自设置的网箱内并未养鱼。2024年7月31日,生态环境部责成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现场核查,结果显示该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故投诉人反映污水直排导致死鱼问题不属实。

(3)经核实,该厂仅于2024年8月实施过一次管网改造工程,未损坏原有污水管网,现场核查原有管网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现场对流水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类排放标准。

不属实

(1)流水镇政府负责组织对瀛湖库区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正常运行;

(2)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工程管理,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污水直排问题发生;

(3)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2

理编号81号信访问题为:2023年6月开始,南门市场管理方将南门市场部分场地改造成为火锅店(张岭火锅),因距离两边的住户较近,夜间经营油烟较大,及就餐客人喝酒划拳噪音较大,希望予以核实处理。

汉滨区

经核实,南门市场火锅店实为南门串串,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和新风换气系统,运行正常,定期清洗维护,并建立台账记录,排气口设置规范,未发现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营业高峰期,火锅气味存在外溢现象,偶尔有客人划拳声较大,影响两边的住户正常生活环境。

属实

(1)汉滨城管分局、汉滨公安分局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并如实记录;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喧哗提示,提醒店内顾客自觉遵守,及时提醒劝阻大声划拳喧哗现象;采取关闭窗户、塑料门帘等措施,防止火锅气味外溢。

(2)新城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依法处置,确保规范经营。

已办结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111日-113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

邮政信箱:安康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