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25日9时,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汉滨区交给汉滨区生态环境信访件30件,现将2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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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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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1)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责令大碗面手擀面馆和张记麻辣烫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对存在的油烟、噪声污染立行立改。
(2)大碗面手擀面馆在和面机下方安装了减震垫,并在厨房更换双层隔音玻璃,已于11月18日安装更换到位。
(3)张记麻辣烫烧烤更换了双层隔音玻璃,拆除换气扇,并将烟道排放口更改为商铺顶层露台方向;已于2024年11月17日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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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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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群众反映的石子厂为安康鑫潮福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开展粉碎加工作业,但土方作业、渣土运输过程中扬尘管控不到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22年7月,该公司建设矿山加工厂,清理塌方和修建安全平台时违法使用集体林地8.3385亩;在剥离采矿作业面表层及厂区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挖山采石问题。2024年6月,该公司租赁流转16户村民林地177.1亩,修建矿区道路,期间按照设计方案和林地审批范围施工,未发生擅自开采林地行为。 |
属实 |
(1)汉滨区林业局2023年2月28日已对该公司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下发《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汉林罚决字〔2023〕09号),处罚款16.677万元,并责令其恢复植被。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2)安康市自然资源汉滨分局2023年3月8日已对该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下发《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汉区自然决字〔2023〕第3号),责令停止开采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共计罚没3.99495万元。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4年11月15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严禁污染扰民。
(4)汉滨区监委2024年5月29日就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给予安康市自然资源汉滨分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副股长陈某记大过处分。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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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
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