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信访局机构编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6 10:23

办公地址:汉滨区五星街道38号

联系电话:0915-3233976

党组书记、局长:吕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汉滨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汉滨区信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及时受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上级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和市区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访、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六)总结推广各镇办、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检查、指导全区各党政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汉滨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办案督查股

(三)办信投诉股

(四)复查复核股

第五条 汉滨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