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6 15:51


办公地址:汉滨区老城街道五星街127号 

联系电话:0915-3213545 

党委书记、局长:陈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汉滨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体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相应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及其他类备案等职能。

(三)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和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城乡、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六)指导和管理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七)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配合实施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承办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初审工作;负责全区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九)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体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体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管理、研究和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和管理教育类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承担区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的教学工作。

(十五)指导全区教育体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 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承担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本区竞技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基地的建设及业务训练工作。制订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和科研工作。制订并组 织实施本区体育人才培育培训规划,开发体育人才资源,监管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镇村(社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十七)深化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教研和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 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八)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体、社会参与和坚持科学规划、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十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对镇办、部门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和履行教育职责实施督导,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开展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工作,对辖区内教育体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教育体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责任分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对集中实施的各类权力事项审批启动、审批运行、审批结果加强内部监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联动互通机制。

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汪洋,联系电话:3212235)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机关政务、事务、宣传等工作。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和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 对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研。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解答,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办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考核、晋级、工资晋升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

(二)人事股(负责人:党小奇,联系电话:3212363)

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教育体育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流动调配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教职工编制管理和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承办全区教师工资调整、待遇落实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奖惩工作。承办教育系统人事劳资年报、人事档案、人员信息库建设、退休手续办理、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年审工作;负责全区教师交流轮岗(支教)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人:周自明,联系电话:3332133)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义务教育、高中教 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研究规划指导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布点及标准化建设。落实中省市制定的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规划及政策,研究制定区级基础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负责中小学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及检查评估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研工作,指导中小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承接“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行政处罚职能和“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两项行政许可职能。负责学校法制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普法工作、教育现代技术建设、教材建设、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 设等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四)职业和成人教育股(负责人:高升宏,联系电话:3213369)

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落实《国 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和工作任务,提高区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含社区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清理  整顿非法办学和非法教育培训机构。指导、协调、监督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评估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及教育实习实验基地建设。指导镇(办)成人文化学校建设。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年报工作。

(五)项目规划财务股(负责人:邹伟,联系电话:3212949)

负责全区教育经费预决算、拨付及运行监管、财务收支内审、指导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承办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等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财务人员考核及培训工作。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监测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监督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项目规划编报、项目包装、项目争取及项目管理、监测和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工作。负责项目设计、报建审批、招标、施工、监理、验收及基建审计等全过 程的监管、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的监控拨款及绩 效评估工作。负责校舍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实施家庭困难 学生资助工作,承接贫困学生(幼儿)的四项行政给付职能。负责基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股(负责人:胡仁印,联系电话:3201101)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研究拟定有关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和学生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和上报学校安全信息,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做好信息报送;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做好学校稳定工作,参与属地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股(负责人:史胜斌,联系电话:3226592)

负责制订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考核细则及实施办法。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审查、推荐、上报工作,办理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等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教育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综合考核及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检查、审验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指导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分级竞岗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

(八)学前教育股(负责人:陈新,联系电话:3211495)

负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中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和幼儿园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保教活动指导、业务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学前一年幼儿减免保教费工作,落实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推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九)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张甲武,联系电话:3201193)

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系统 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及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指导全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性团队政治思想教育活动,负责全区团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