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叶坪街道1号
联系电话:0915-5090001
党委书记:白锋
镇 长:荆承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做好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指导建设主导产业示范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耕地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五、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多渠道就业。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八、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十一、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十二、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配合相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十三、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胡伟,联系电话:18291586603)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常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柯真君,联系电话:15129960403)
主要职责: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镇人大及其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负责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实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负责人:罗序乾,联系电话:15991446898)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司法所(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朱涛,联系电话:15029599056)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胡佺,联系电话:13310958842)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政审计所(负责人:吴梦涵,联系电话:15091510132)
主要职责: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程翔,联系电话:18991518765)
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人:李睿智,联系电话:15591539155)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共事业服务站(负责人:葛大利,联系电话:13992555466)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增设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需增设机构:
1、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江树明,联系电话:15509271980)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行政综合执法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承担区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中由镇实施的执法事项和区政府依法授权或委托后,下放执法事项的相关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雷天坤,联系电话:13571455001)
主要职责: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改革措施;承办下放和委托至镇级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和代办服务工作,为辖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咨询答复等便民服务;落实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相关工作,落实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