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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罚款!汉滨公安依法处理一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

时间:2021-12-28 12:20  作者:佚名源自:汉滨公安

2021年12月18日,安康一市民谭某在西安居住期间,被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接到西安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集中隔离的通知后,拒不按照通知要求在西安进行隔离,并于次日私自乘车返回其在安康的租住房,汉滨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谭某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勠力同心,共同战“疫”,以实际行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