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华

工作分工
负责对计划、财政、审计、经贸、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的监督检查,分管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领导简历

李朝华,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安康市(汉滨区)张滩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 安康市(汉滨区)公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副镇长,汉滨区洪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委员、办公室主任、兼汉滨区关家镇党委书记,汉滨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汉滨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兼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3月任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