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督办通报(第二十一期)-------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18-12-05 13:16  作者:源自:

 

 

 

 

(第二十一期)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

 

 

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现将2018年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听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合格县区创建迎验工作汇报

确定事项(3项):

1.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合格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安排部署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查漏补缺等冲刺迎验工作,确保迎验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2.根据省市要求,制定精细迎检工作方案,夯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好各个层面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所有参与迎检工作人员熟知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涉及人力保障问题,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组织落实;涉及迎检工作经费问题。责任单位:区教体局、财政局

3.同意提出的全区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整合意见,结合省级“双高双普”县区创建,按照分期分批、稳妥推进的原则,先行实施学校建设及规范提升,再进行优化整合,成熟一个、整合一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3项)。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合格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已分别于7月、8月、9月召开,涉及镇办创建设迎验的具体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2.已制定《汉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方案》《汉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指南》,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迎国检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已落实到位。涉及迎检工作经费,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与区教体局协商解决。3.全区313所中小学调整为166所,其中保留原中小学126所,改扩建37所,新建3所,撤并整合19所;2018年29个教育重点项目已完工12个,正在施工4所,正在审计招投标4所。

二、听取恒口示范区辖区内教体、卫计、民政系统整体移交工作汇报

确定事项(2项):

1.同意提出的关于教体、卫计、民政系统涉及的机构、人员、资产等移交方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编办、教体局、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

2.恒口示范区辖区内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事项进行整理汇总、列出清单,抓紧做好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编办、法制办

正进行事项(2项):1.关于向恒口示范区移交涉及的财政资金、经费等盘算工作,区财政局正在与恒口示范区对接;涉及的编制问题,区编办已与市编委办沟通,待市政府下发移交工作方案后,按相关要求做好移交工作。新农村合作医疗移交问题,区卫计局已提出初步意见,近期报政府审定。对移交前部分教师跨区域调动问题,涉及调动教师17名,区教体局已办理手续16人,1人正在办理中。2. 恒口示范区辖区内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事项进行移交工作,区编办已与区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对接,共梳理移交事项69项。目前,区法制办正与恒口示范区对接,将权责清单梳理后,提请区政府与恒口示范区签订整体移交协议。

三、研究全区计划生育和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以及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确定事项(4项):

1.各镇办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促镇办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镇办,要及时启动效能问责。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同意成立汉滨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起草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及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责任清单,按程序送审后印发。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3.同意召开创建健康促进区动员会,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卫计局

4.区健康教育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区编委会研究。责任单位:区编办

5.结合城东新区医疗健康体系建设,就区中医院项目选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城东新区开发办

6.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建设问题,抓紧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4项)。1. 区卫计局已于9月、10月抽调人员,对各镇办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督查检查。2.《汉滨区建设国家健康促进区和健康细胞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以汉政发201811号印发。3.汉滨区建设国家健康促进区和汉滨区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动员会已于11月8日召开。 5.区中医院项目拟选址为城东新区张滩镇王湾村,计划用地50亩,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辅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0张,建设投资约3.3亿元。该项目已列入安康城东新区控制性规划中,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

正进行事项(2项):4.区健康教育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问题,

因当前处于全区机构改革期间,按相关规定暂不研究机构编制事项。6. 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建设问题,区卫计局已组织人员对全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研,已形成意见,近期上报区常务会议审定。

、审定《汉滨区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确定事项(1项):同意《汉滨区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区法制办审查后按程序送审,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招商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汉滨区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以汉政办字2018186号印发。

五、审定《汉滨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确定事项(1项):同意起草《汉滨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照市上“十三五”中期评估情况,结合我区在全市引领发展相关指标比重占位,征求各部门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汉滨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已于9月7日提交区常委会审定通过。 

六、听取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

确定事项(3项):

1.同意召开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统计局

2.鉴于经济普查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原则同意聘用6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普查相关技术指导和数据上报等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相关聘用手续,待经济普查结束后及时解除聘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按照必须、从紧的原则,将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3.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已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

正进行事项(2项):1.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已举办4期,培训人数822人;经济普查推进会准备工作已就绪,原定9月中旬召开,因时间等原因未召开,拟定12月中下旬召开。2.区人社局已联系安康市翰林公司,正在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手续。

七、研究城市管理资金缺口和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项目追加有关问题

确定事项(2项):

1.2018年度市容管理和环卫工作运行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的意见,安排1000万元,专项解决区城管局2018年度市容管理、环卫作业运行经费缺口;继续向市城管、财政等部门汇报,争取市上给予经费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

2.追加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项目增量及附属工程的意见,具体增加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最高限价审计为准。就增加项目手续办理问题进行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发改局、住建局、审计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1.2018年度市容管理和环卫工作运行经费缺口,区财政局已落实工作经费1000万元。区城管局已向市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经费。

正进行事项(1项)2.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项目增量及附属工程投资变更计划区发改局已批复。目前,该工程正在按计划推进。工程最高限价审计,区审计局未收到区城管局的审计工作资料,无法实施审计。

八、听取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建设情况汇报

确定事项(2项):

1.七里沟安置社区、幸福家园安置社区的建设业主,负责项目前期报建等手续办理;围绕两个安置社区建设规模、建设方式等,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提交区政府会议研究。责任单位:区征收办

2.两个社区建设当中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先分别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后,再以区政府名义专题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区征收办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1.七里沟安置社区、幸福家园安置社区已办理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前期手续,完成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目前正在组织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两个安置社区建设方案已拟定,正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正进行事项(1项):2.待两个安置社区建设方案确定后,再就有关问题向市级相关部门汇报。

 

 

 

 

 

 

 

 

 

 

 

 

 

 

 

 

 

 

 

 

 

分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