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督办通报(第七期)-------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18-04-11 13:17  作者:源自:

(第期)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9

        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通报

将2018年区政府第一次常务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定《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确定事项(1项):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已区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研究清收陕西渝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有关问题。

确定事项(3项):

1.继续与陕西渝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汇公司)就清收水景湾限价商品房项目中未出售的商业用房价格下浮比例问题进行商谈,确定最终清收单价后报区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保障办)、城投公司

2.最终清收单价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购房相关手续,所需资金依据农村“三变”改革异地置业试点方案,从深度贫困村“三变”改革试点资金中协调安排。责任单位:区资产收益公司

3.渝汇公司办理完所清收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证、完善清收欠款相关手续后,再拨付差额款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保障办)

落实情况:正进行事项(3项)。1.区住建局(保障办)已与渝汇公司进行了商谈并就商议情况向区政府进行了请示。区政府已明确指示,由区扶贫公司具体负责,区住建局(保障办)、城投公司配合,抓紧按程序办理。2.已会同区法制办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具体事项进行审核,暂确定了水景湾小区商业门面房清收价格、相关税费缴纳等事项。3.督促渝汇公司加快办理清收商业用户不动产登记,待清收欠款相关手续完成后,严格要求拨付款项。

三、审定《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暂行办法》

确定事项(3项):

1.原则同意草拟的《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暂行办法》,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送审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对全区现有的696名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进行清理和评估核定。对部门、镇办和贫困村未经审批备案、自行购买服务的一律清退,评估符合条件的,完善审批手续,切实规范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3.对教育、卫生系统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和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编委会研究,进一步规范教育、卫生人事管理。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

落实情况:正进行事项(3项)。1.《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暂行办法》正按程序送审。2.已完成现有69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摸底工作,并进行分类,拟提交编委会研究。3.正组织对部门、镇办自行聘用人员和教育、卫生系统购买服务人员进行摸底统计。

四、听取全区卫生和健康工作汇报

确定事项(4项):

1.同意召开全区卫生和健康大会、全区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现场会,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同意成立汉滨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建议名单,按程序送审印发。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3.同意出台《汉滨区“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汉滨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汉滨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4.将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经费和突发传染病筛查经费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将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传染病防治筛查和治疗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入学体检制度,切实强化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注射纳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社保中心、合疗办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1项)。4.以汉政办发〔2017〕138号印发《汉滨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将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对象、因病致贫对象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不分病种(包括传染性疾病);于3月7日转发了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抓好落实,强化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按照安合疗办字〔2015〕5号文件精神,犬伤后创面处置、疫苗注射费用已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免疫球蛋白注射已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畴。

正进行事项(4项):1.全区健康和卫生大会、全区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现场会,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待区政府确定会议的具体时间。2.已草拟汉滨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和《汉滨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待省卫计委下达同意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批复后,将按程序送审印发。3.《汉滨区“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汉滨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正按程序送审。4.因财政紧张,区财政局无法将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经费和突发传染病筛查经费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

五、审定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确定事项(1项):同意将竹纱灯、陶土壶和黑陶制作技艺,杆杆酒和拐枣酒酿造技艺列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按程序送审后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

落实情况:正进行事项(1项)。将竹纱灯、陶土壶和黑陶制作技艺,杆杆酒和拐枣酒酿造技艺列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唐保鞭(传统体育)、杨氏穴位埋线疗法、吴氏偏瘫复正丸制作技艺公布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现正按程序送审。

 

 

 

 

 

 

 

 

 

 

 

 

 

 

 

 

 

 

 

 

 

分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