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第一书记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汉滨区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创新“5+X”管理模式,实行“岗位目标管理、日常跟踪管理、实绩档案管理、民主监督管理、动态调整管理”5种途径,由区委组织部、镇办党(工)委和选派单位等多个管理主体对第一书记进行全方位、规范化管理。
岗位目标管理。第一书记根据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办好为民实事、提升治理水平五项工作职责,按照建强一个好班子、上好一堂党课、走访一遍全村农户、记好一本工作日记、写好一篇调研报告、协调落实一批帮扶项目、办好一批惠民实事的“七个一”任务要求,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镇办党(工)委审定后,向全村党员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镇办党(工)委要根据第一书记提出的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细化第一书记日常考核细则,准确评价履职情况,并把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日常跟踪管理。第一书记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驻村体会、思路打算和工作内容、进度、成效等,并每人每年撰写 1-2 篇有分析、有建议、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由派驻镇(办)党(工)委负责考勤,请假连续 5 天以内的由镇办党(工)委批准,6-10 天的由区委组织部批准,10 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门向同级党委组织部请假,超过 30 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外出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要有 1 名以上村干部陪同,否则记为缺勤。出勤情况与当月生活、交通补助发放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区委组织部定期组织召开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工作分析研判会、业务培训会和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镇办党(工)委要定期组织力量,根据第一书记民情日记和上报的工作台账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多种形式对第一书记在岗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专项督查和实绩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实绩档案管理。对第一书记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定期登记,对每类工作进行细化,并附一定的分值,每月底,第一书记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主填报实绩登记表。为确保实绩档案的真实可靠性,实绩登记表必须经所驻村 3-5 名村民代表、村支部书记、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区委组织部将每季度对第一书记的工作实绩进行一次汇总整理,并在各镇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每半年按实绩登记表所涉及条目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
民主监督管理。对第一书记个人争取和派出部门单位向派驻村帮扶的资金、物资使用以及协调的工程项目进展等情况,均列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范围,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资金足额专款专用、规范监管。年底组织第一书记任职村的联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委员、党代表、村民代表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第一书记进行述职,参会人员对第一书记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第一书记的工作、生活情况,征求他们对第一书记的评价意见,书面和谈话测评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动态调整管理。因工作调动、离职、辞职等原因离开派出单位,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正常服职的第一书记要重新调整。同时,对全年缺勤 20 天以上或请假 40 天以上,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派驻村干部群众意见大、反响差,不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或被督查通报 2 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组织调查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形的第一书记进行召回。被召回的第一书记当年不得参加评先选优,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资格且 2 年内不得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