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关于“6.25”李某记被伤害及车辆被砸案件的侦查及受害人家属信访情况通报

作者: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5-07-06 14:59

015年6月25日,安康市汉滨区江北沁园小区发生一起砸车伤人案件,现将案件侦办情况及受害人家属信访情况予以通报。

一、接警情况:
2015年6月25日10时20分,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159****5859)报警称:在沁园小区附近有人砸他的车,并且腿部被人打伤。10时21分,110指挥中心通过对讲机指令江北派出所出警处置。

二、处警情况
接警后,江北派出所巡逻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江北沁园小区),在沁园小区附近反复查看后未发现报警人所称情况,经询问小区保安,称小区内未发生任何事件。处警民警驾车继续在小区周边查看时,发现位于江北沁园小区东侧围墙外一闲置空地处有围观人员,其中一名男子坐在地上,右腿有血迹;场地有两辆教练车明显被损坏。处警民警首先询问该男子(李某记)是否拨打120急救电话,李某记回复已拨打120;在询问事发原因经过时,李某记说:你们出警太慢,放走了打人者。民警向其解释道:你报案地点不准确,我们绕了一大圈才找到;向其询问事发原因,李某记不予回答。民警向在场其他人员了解后得知:砸车者系李某记原挂靠运通驾校负责人王某娥,打伤李某记的为另一男子。

民警在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伤者李某记送往医院救治的同时也立即将现场情况向江北派出所带班领导汇报,所领导根据现场有人受伤、财物损坏情况,遂请求分局刑警大队技术部门出警勘察现场,并指派民警开展调查工作。

三、案件办理情况
处警后,汉滨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查,李某记于2008年将两辆教练车挂靠到王某娥的运通驾校至2015年,由于交通部门相关政策变化,今年运通驾校与其解除了合作关系,李某记又将两辆教练车过户至平安驾校,但其原挂靠在运通驾校名下未通过考试的学员遗留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直接影响到运通驾校的考核和学员的约考,导致学员投诉运通驾校。为解决遗留问题,王某娥多次与李某记协商未果,2015年6月25日王某娥安排其公司罗某永等人到李某记的黄沟训练场请李某记处理遗留学员考试问题,被李某记拒绝,随后王某娥本人又驾车前往黄沟训练场找李某记理论,见面后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王某娥随手捡起砖头将李某记原挂靠在其驾校的两辆经营教练车(现挂靠至平安驾校)砸坏,李某记欲用砖头砸王某娥时,被在场其他人员拦住,罗某永手持木棒将李某记打倒。随后罗某永等人逃离现场,现罗某永在逃。

经过前期调查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已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件,同时采取措施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永的抓捕工作。

对“6.25”李某记被伤害案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江北派出所已按照程序向李某记开具伤情程度鉴定聘请书。待鉴定结论作出、人员到案,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将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理。

针对王某娥损毁财物的行为,汉滨分局于2015年6月26日、28日、7月1日3次将王某娥传唤至江北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现场勘查,陕G1050学(于2009年购买)白色普通桑塔纳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陕G1019学(于2010年购买)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前、后挡风玻璃被砸,右前大灯被砸,前引擎盖三处被砸伴漆面受损,右后门窗玻璃被砸,右后门窗户上沿被砸伴漆面受损,后备箱盖两处被砸伴漆面受损,车顶两处被砸。

汉滨分局已委托区价格鉴定中心对被砸教练车的损失情况作出鉴定,要求王某娥在案件侦查期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逃避侦查,随传随到,待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区分性质,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7月3日下午3时,物价鉴定中心已对两辆被砸教练车损失情况作出鉴定,金额为2150元整。江北派出所已于7月3日晚将《汉滨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汉价认证【2015】24号)送至安康市中心医院骨科医院204房李某记手中,李某记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拒绝签字。

因犯罪嫌疑人罗某永未到案,目前无证据证明王某娥指使、教唆罗某永对李某记实施殴打,王某娥损毁财物不够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四、受害人亲属的信访情况
在本案正常办理期间,“6.25”伤害案受害人李某记的家属分别于6月29日、30日、7月1日、2日、3日组织人员到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进行上访,催问办案结果。人员累计50余人次,时间累计20余小时。

特别是6月29日早9时许李某记的亲属共二十余人到汉滨分局进行上访。未成年人、妇女打横幅;李某记父母(父亲李某某73岁,母亲王某某69岁)坐在分局大门口出入通道,一度造成大门拥堵,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一部分人发传单;另一部分人进入分局办公大楼。局领导得知情况后带领工作人员前往劝阻,部分上访人员到信访室,其余人员仍用上述办法滞留在大门口。其诉求是:要求公安机关公正、公平办理案件并立即对王某娥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6月30日,李某记的妻子李某艳及其另一亲属来到汉滨分局局长办公室上访,汉滨分局局长亲自接待。其诉求仍然为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对王某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3日上午,李某记的亲属十余人再次来到局长办公室上访,其诉求为:李某记的母亲突发脑溢血住院,家属认为诱因是其子被伤害受到刺激导致,要求将王某娥叫至公安机关协商解决治疗费用;同时要求立即刑拘王某娥。汉滨分局局长,主管信访工作副局长、主管治安工作副局长,信访室及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其耐心接待、劝说、并维持现场秩序、接访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接待时间从上午9时至12时,而李某记的妻子李某艳仍滞留在分局其它办公室至17点30分,中午下班期间一直在办公室哭泣,数名工作人员一直在旁陪同。

五、李某记家属网上发帖情况
因当事人王某娥其父为原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退休干部(退休前系交警支队主任科员),其前夫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信访大厅副科级工作人员。6月25日案件发生后,李某记家属及亲戚自6月28日开始先后多次在百度安康吧、西安吧等网站论坛及朋友圈连续发布《安康平安驾校事件,我竟对中国未来产生了怀疑》、《陕西安康汉滨公安家属打砸抢》、《安康公安家属惨绝人寰打砸杀汉滨公安分局包庇畏罪删帖禁言》《王小娥打人公安包庇不逮捕,受害人老母气死收病危通知》等贴文,指责公安机关办案不力、包庇相关人员。为澄清事实安康市公安汉滨分局于2015年6月29日向社会公布了“6.25”案件初步查证情况。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在此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对汉滨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继续热烈欢迎对汉滨公安全体民警及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特此通报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