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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社会基层干部的权利约束

时间:2015-06-16 16:05  作者:冯文明源自:

     安徽凤阳县殷涧镇村官锒铛入狱的教训还在总结,济南6名村干部贪腐又浮出水面;当浙江嘉兴大桥镇基层干部腐败案件连环相扣之际,广西基层苍蝇又甚嚣尘上;当陕西榆林子洲县党纪处分44人,政纪处分5人的案件粉墨登场之时,安康纪委打出一套组合拳,对全市基层贪腐行为零容忍,石泉一名村干部应声落马,似乎腐败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身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茶余饭后的话题焦点,也逐渐转移到反腐和作风建设上来,拿当前群众网络流行语,反腐我们不仅仅要在新闻里幸福,更多的也要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社会里提升幸福指数。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转型就意味着动荡、变化、不稳定,随之带来的是精神上的迷茫、混乱、失落,这种情绪也集中体现在基层工作人员身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村也迎来了历史发展机遇,发展是全民共享工程,也是全民共同努力方向,基层工作人员同时肩负着历史重任,但总有那些双阴暗的眼睛在潮湿的黑暗地带,唏嘘着,它们是腐败、是贪婪、是作风不实,因此在改革转型期我们如何捍卫改革的丰硕成果,如何在基层协同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欣欣向荣的“梦工厂”,让田地里的农民尊严的直起腰板,让创业的青年更加理直气壮,让留守的妇女不在张望远方的亲人,如何在基层上演自己的梦想秀,让伟大祖国的复兴“中国梦”梦想照进现实,就需要我们秉持依法治国伟大方略,行进在法治道路上。

     法治社会是打破传统“官本位”的铁锤。这把来自党旗上的“铁锤”,一“锤”激起千层浪,让浩浩荡荡的中国人民摆脱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更有尊严的生活,法治社会让人民办事不再求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刚性化的主导思想,让每位国人自强自立,转变思想观念人民公务员就是为公众服务的,这就是对“公务员”最本质的解释,因此全社会呼吁法治从人民思想源头上把“官本位”的根去掉;由于传统“官本位”思想的侵蚀,有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任然没有摆正自己位置,认为公务人员工作的重心在权力,忘乎所以置人民群众利益不顾,在领导面前一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样子,但为群众办事却一味敷衍塞责,尸位素餐,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朱镕基总理在担任上海市市长时指出:“我不是促成上海发展的功臣,就是贻误上海发展机会的历史罪人。”贻误发展机遇同样是腐败,因此需要法治来匡扶党员干部行为,从行为内化到思想观念上,再从思想落实到行为上来,在法治的框架下剖析自己做到自警自省。

      法治社会是割碎贪腐堕落的镰刀。这把同样来自党旗上的“镰刀”,新常态下向腐败堕落开刃,同时又是保护群众利益的利器,廉洁者手中的戒尺,腐败者头顶的利刃。现在流行一句说辞是“用权任性”这听起来很滑稽,但在基层干部中间,公权私有化、纪律缺失、规矩缺位现象时有发生。决策事项武断专横,搞个人主义,漠视民主决策,这是无组织、无纪律、无规矩不成方圆的突出变现;有的公权私用,办事情一碗水端不平,优亲厚友时有发生,最典型的就是在办理五保、低保等事项中不按照政策执行,欺上瞒下,群众应该享受的享受不到,不该享受的却在享受,导致国家政策得不到精准落实,群众来办事吃、拿、卡、要,严重损坏党员干部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以为中央八项规定普照不到自己身上,心存侥幸钻空子,甚至顶风违纪,说话口无遮拦,乱说话、说乱话、乱表态,当面说人话背后说鬼话,还有甚者当面背后都说鬼话,一股江湖流氓气。如果让这样的现象渐渐成为政府部门的统一标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在新时代的要求下显得意义格外深远,首先在干部中建设法治社会有利于在行为思想上得到根本性转变,达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效果,有效防止办事人情化破除“潜规则”。其次,更加开阔了基层干部做工作干事业的思维空间,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法治理念,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建设人才队伍,在一个机会平等规则公正的环境下,更好的优秀理念会竞相迸发,更好的工作形式会百家争鸣,更好的服务质量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样的政治生态不就是我们孕育梦想的环境吗?

     我们正在经历“问题”倒逼改革的关键期,也正在凤凰涅槃的自我蜕变中“洗澡、治病、救人”,同样我们也正在谱写着中华民族历史上最辉煌壮丽的篇章,没有那一项事业比这种经历更加光荣,没有那种期待比这种使命更负责任,建设法治社会在人民的期待中定会“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