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同意设置汉滨区大河镇邮政小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决定书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5-0040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5-26 11:52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汉滨区大河镇邮政小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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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同意设置汉滨区大河镇邮政小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docx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