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7日20时,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汉滨区交给汉滨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3件,现将1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1 |
受理编号36号信访问题为:2022年以来,建民办西山村750工程在建设当中,因为运输渣土的车辆未进行覆盖,导致渣土长期掉落在5.6组的中心道路上,扬尘严重,且在此期间将废土倾倒在1组的集体耕地内,导致无法正常耕种,并将废渣倾倒在5组的水田内,造成水田被损害。 |
汉滨区 |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建民办西山村750工程”实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公司实施的安康750KV输变电工程。该工程于2024年9月至10月在西山村六组实施土方开挖,由安康锐利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过程途经西山村五组、六组,车辆未覆盖,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项目施工中该公司占用西山村一组集体耕地4亩倾倒废土。信访反映的西山村5组水田实为集体林地。该公司在该地块倾倒弃土,毁坏林地面积2.24亩,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占用林地属实。 |
属实 |
(1)汉滨区城管分局2024年11月9日责令该公司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处罚款2000元。 (2)汉滨区建民街道办督导施工单位对西山村一组集体耕地内的废土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3)汉滨区林业局2024年11月10日对该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 (4)汉滨区林业局2024年11月11日对执法队队长李某巡查监管不到位予以批评教育。汉滨区建民街道办纪委2024年11月12日对西山村监委会主任李某予以批评教育。 |
已办结 |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