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5日20时,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汉滨区交给汉滨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2件,现将2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1 |
受理编号27号信访问题为:建民办兴科明珠小区29号楼401业主怀疑黄沟方向有作坊夜间排放废气造成空气TVOC值超标,影响投诉人及家人身体健康。 |
汉滨区 |
经核实,汉滨区建民办黄沟区域无涉VOC工业企业。经排查,兴科明珠小区地下车库排气扇口位于29号楼401室下方,排风系统运行频次及排风量不足,汽车尾气聚集TVOC浓度偏高,经排气扇排出后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 |
属实 |
(1)兴科明珠小区物业公司已于2024年11月9日对地下车库排风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检修,落实地下车库换气每小时4次的要求。 (2)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物业公司监管,监督物业公司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禁止污染扰民。 (3)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辖区居住小区地下车库排放系统排查治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2 |
受理编号33号信访问题为:江北办李家嘴村阳晨科技有限公司凌晨偷排养殖污水,异味较大。 |
汉滨区 |
经核实,群众投诉反映的实为位于汉滨区江北办李家嘴村的秦阳晨原种猪有限公司,养殖粪污经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液输送至阳晨农业园还田利用,沼液肥施用过程中异味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未发现该公司偷排粪污行为。 |
属实 |
(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阳晨农业园加强治污设备运行管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禁违法排放。 (2)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监督阳晨农业园规范开展沼液还田作业,严格控制施用总量,及时覆土翻耕,降低异味影响。 |
已办结 |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