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释放出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通过近期对党纪党规的学习,使我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也更加坚定了作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标尺和戒尺。尊崇党纪、遵守党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也是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要在思想上对党纪党规保持高度尊崇,时刻将党纪党规铭记于心,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自觉做到在党纪国法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学习,我深切感受到纪律规矩是约束、也是保护,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我们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治身和治心、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切实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认真学习条例,深入对照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7次党内集中教育,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系统全面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党纪党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同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际,用党纪这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查一查自己,看看自己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查查自己在工作上是否真正坚守了信念和初心。要时刻用身边人和身边事警醒自己,常怀敬畏之心,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牢记初心使命,做好成果转化。党纪学习教育是在提醒和警醒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党的初心、违反党的纪律。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明确提出:“党员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党忠诚是《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中打头的、排在首位的,党员干部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事业,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个人干净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和道德底线,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敢于担当就是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扛起使命责任,为党尽职、为民造福。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纪学习教育也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静下心来,沉下身子,逐章逐条学习《条例》,一句一句读、一条一条学、一点一点悟,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