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8批次食品合格和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号)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4-26 11:18 |
2024年3月,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主城区批发、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开展100批次样品专项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1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安康市汉滨区祥果瑞园水果店销售的桑葚,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飞康果品行销售的桑葚,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农药残留使用标准
安康市汉滨区瑞祥便利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果蔬惠便利店销售的豇豆,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瑞华养殖有限公司直营店销售的柴乌鸡,1批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人间值得水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祥果瑞园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1批次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宫胜园果品行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果蔬惠便利店销售的洗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汉滨区荆继辉水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玉强家小磨香油加工销售店销售的乌鸡,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汉滨区张进勤水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