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0批次食品合格和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1 09:21

10月13日至11月22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15大类食品7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饮料3批次;调味品16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乳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糕点1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理化指标及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春飚餐饮店自行清洗消毒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康市汉滨区湘遇九哥餐饮店自行清洗消毒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康市汉滨区王嘉鸿面点加工坊生产加工的杂粮窝窝头,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