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5 15:41

办公地址:汉滨区五里镇五里社区104号

联系电话:0915-3911114   0915-3911115

党委书记:晏荣军

    罗延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谦,联系电话:15319850921)

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陈静,联系电话:13669151126)

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镇人大及其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负责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实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王军,联系电话:18991551328)

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党信涛,联系电话:19909157587)

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及节假日的维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五里财政所:(负责人:王健,联系电话:13324633890)

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镇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李小军,联系电话:18909155256)

负责开展全镇农技、农机、林业、农田水利方面工作,制定本镇农业生产规划;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制定农科教规划;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各种病虫害防治工作及农业技术咨询、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作物苗情监测;发展植树造林,搞好绿化保持,做好林业生产服务和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技术普及,指导农业工程和农田机械化生产;开展农村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防汛和抗旱技术,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服务职能;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人:汪银林,联系电话:13772238665)

负责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开展城乡就业、人力资源、劳动力流动、社会保障等情况的调查统计;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变业服务;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及新农保的调查统计、参保人员录入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具体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徐超,联系电话:18991552997)

组织指导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综合执法办公室(两违办):(负责人:黄桥,联系电话:15332690728)

主要负责辖区内行政综合执法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承担区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中由镇实施的执法事项和区政府依法授权或委托后,下放执法事项的相关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宣传土地、规划、建设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28个村(社区)内用地、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受理群众对“两违”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纪委办公室:(负责人:马泽东,联系电话:18891550299)

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检查辖区内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群众信访举报,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协助镇党委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抓好镇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十一)巩固衔接办公室:(负责人:谢云瑞,联系电话:13772225211)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检查、考核5年过渡期内政策衔接和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十二)应急办(安全办):(负责人:郝龙群,联系电话:13891560660)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演习,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指导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做好分配上级下发的救灾款物;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统计站:(负责人:胡治益,联系电话:15667888181)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排除一切干扰,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搞准、搞实各项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的反映当地实际发展变化情况;贯彻执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和报表任务

(十四)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廖宝康,联系电话:13379410987)

主要职责:承担镇信访接待、调查、化解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信访局交办信访事项的对接、调查、化解、反馈工作,负责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环卫所:(负责人:张永康,联系电话:18700516866)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镇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城乡环境卫生义务;收集掌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信息动态,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镇改善人居环境规划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所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市场监管所(驻镇):(负责人:陆鹏,联系电话:13772972555)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商户登记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业主责任制,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有关工作,承担辖区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组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开展工作;承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交通办:(负责人:李军,联系电话:15809157798)

主要职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镇辖区内县、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积极配合交警、安监部门定期对督考各村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核;及时向镇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新情况,新动向;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本辖区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迅速通知村交通协管员对辖区农村公路利用管控设施实行交通管控,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十八)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张盼,联系电话:17729156336)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干部群众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规划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全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镇开展文明镇、文明单位(村)创建活动;负责全镇对外宣传工作的总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镇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行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全镇党报党刊和内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九)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张永兴,联系电话:1538915400)

主要职责:负责各支部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党支部成员的选任和后备干部培养,负责党支部的组织考察和述职评议,对存在问题党支部的专项整治。运用智慧党建平台、远程教育站点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党员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及党内关怀制度落实,搞好离退休老党员服务;负责组织关系审查、转接和党员档案管理及负责党费收缴;负责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支部共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活动;负责党建网评文章、信息稿件撰写发表;负责村干部工资申报,离任村干部补贴申报等;负责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补贴报销、驻村督查、年度考核等;做好上级组织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搬迁办公室:(负责人:胡正星,联系电话:13509155238)

主要职责:承担镇搬迁办日常工作;组织、策划镇内搬迁全面工作;负责镇搬迁安置社区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李明,联系电话:13772989321)

主要职责:负责村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司法所(驻镇):(负责人:严岩,联系电话:15929583292)

主要职责: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人事办:(负责人:赵安治,联系电话:15309151032)

承担镇人事管理及岗位分析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人事政策法规;掌握本镇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辞职、辞退等各项人事变迁相关的工作。按照规定和晋升技术职务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好各项各类技术人员的职务申报和聘任工作。编制工资计划,按时完成工资报表,建立工资台账,办理职工工资的调整手续。负责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镇办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等。完成编制、公务员、事业人员、退休干部年报填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创文办:(负责人:刘雪平,联系电话:15336272979)

主要职责:负责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及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文化站:(负责人:张浩军,联系电话:13891533083)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文化活动(包含文化下乡,同读一小时等活动);负责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负责全域旅游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点和非遗保护工作;完成区文广局安排的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水利站:(负责人:周永康,联系电话:13709153222)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辖区水利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安排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辖区饮水安全工作;抓好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工作。做好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林业站:(负责人:刘西宁,联系电话:15591506567)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依法对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建立健全护林网络和管理村护林队伍;组织和指导农村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畜牧站:(负责人:陈佰干,联系电话:13289158113)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养殖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

组织开展推广畜牧兽医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负责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排查、监测、报告和指导监督畜禽养殖场的消毒;负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咨询工作,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指导和监督;协助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的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负责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规划所:(负责人:刘世峰,联系电话:13891526077)

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违章建筑。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九)征迁办:(负责人:赖樊荣,联系电话:13154045558)

主要承担镇辖区内机场迁建、阳安复线、月河快速干道、五里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土地、房屋征收安置的协调处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十)团镇委:(负责人:梁锦妍,联系电话:15321705171)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十一)镇妇联:(负责人:叶舟,联系电话:15909170555)

负责镇妇联指导所辖村妇联等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加强镇妇联、村妇联自身建设,指导和规范在农村灵活设置的各类妇女组织,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提升妇联干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能力。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十二)镇机关工会:(负责人:唐章成,联系电话:18829152358)

负责动员组织职工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机关文化建设。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