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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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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2-13 15:00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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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汉滨出台11条措施促农增收

原文链接:安康市汉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促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汉滨区出台《汉滨区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促增收若干政策措施》11条,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促进农民稳步增收。

鼓励农民参与项目建设,探索推进群众参与实施项目机制,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吸纳农民参与项目建设,按照不低于财政投资资金15%比例发放劳务报酬,全年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不低于40%。

支持农民参与设施管护,坚持监管并重、长效运行,支持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村民委员会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可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代管。

组织农民参与村庄规划,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两委”和规划编制人员宣讲村庄规划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围绕“建设什么样的村庄、怎样建设村庄”,引导农民献计献策、共商共议,积极参与村庄规划。

强化产业联农带农发展,持续实施汉滨区“1+N”产业奖补办法,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粮油、蔬菜、茶叶、畜 牧、林果等主导特色产业,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生产托管、订单农业等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强化全产业链建设。

推动庭院经济到户发展,有效利用资源,通过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种植、养殖、家庭工坊、作坊,新办农家乐、民宿和家庭商贸等庭院经济,增加农户种养植业、加工业、商贸旅游业等家庭收入。

强化新社区工厂促就业,按照“龙头在园区、工厂在社区、车间进村庄”发展思路,支持龙头企业在园区建总部,鼓励农民利用闲置庭院建设家庭工坊,支持引导农民就近就业,积极发展“家庭工坊”,把小工厂办成大产业。

深化公益岗开发促增收,积极开发配置村级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农民三无人员就业问题,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参与村级公益事业,通过劳动增加家庭收入。

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深化“村庄清洁日”行动,聚焦“八清一改”,开展全民义务大清扫,持续压实“门前四包”责任,持续做到“扫干净、摆整齐”。开展村民道德评议,建立“红黑榜”, 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观。

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让农民参与村集体经济的运营和管理,分享村集体经济受益红利。

强化金融保障撬动发展,用足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互助资金贴息政策,大力推广“富民贷”等优惠金融产品支持农民自主发展产业。

强化农民参与组织保障,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开展宣传发动,应用网格化管理、联户制度等机制,促进农民愿参与、会参与、能参与乡村建设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