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2批次食品合格和3批次食品不合格 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7号)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0-14 11:03 |
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11类食品共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糕点8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饮料3批次,共合格5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及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农药残留使用标准
安康市汉滨区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购进的西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汉滨区瀛湖镇正清豆芽加工坊加工自制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秦巴尚惠购物中心购进的香蕉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