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4类食品共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调味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1批次,共合格75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农药残留使用标准
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天瑞塬蔬菜销售店购进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秦巴尚惠购物中心购进的麦芹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包家豆芽店加工自制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 (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文昌路分公司购进的红圆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