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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48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7-08 11:17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汉滨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汉滨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和物流效率,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现代物流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一)优化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开展快递领域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做好快递领域“多证合一”改革,将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科学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加强科技治超,强化信用治超,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汉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防范治理打击车匪路霸长效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规范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市场秩序。加强违法违规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推进科技监管系统建设,在全主要路段、地点逐步实现预警监控,维护货运市场公平秩序。(责任单位:汉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按照中心城区建设规划,加快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接卸场地建设,完善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合理设置城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相关设施。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改进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通行便利,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突出问题,提高中心城区配送效率,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科学合理设定禁限行时段、路段,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窗口。(责任单位: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土地、资金、人才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五)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规划建设和改造的重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在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将农产品烘干晾晒、保鲜存储、分拣包装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行乡镇级备案。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信易贷”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运用应收账款融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

(七)加大物流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辖区内院校开设国际贸易、电商物流等专业学科,推动本地物流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龙头物流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培养物流专业人才。(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

三、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

(八)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陕西省“十四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安康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减税降费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

(九)完善物流领域收费目录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及时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研究建立收费行为规则和指南。加强物流领域价格监管,重点查处恶意竞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十)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按照安全共享和对等互利的原则,推动铁路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完善信息接口等标准。鼓励建设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共享、智能匹配和业务联动,发挥运力调配、交通引导、供给调节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作用,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责任单位:汉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十一)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提高物流企业标准化水平,推进物流领域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化单证,促进实现物流全程“一单制”加快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开展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二)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推动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深入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标准化、专业化、轻型化的新能源货运车,降低货运车排放量。 (责任单位:汉滨公安分局区经贸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

(十三)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加快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推进我运输结构调整,构建“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的局面,降低综合运输成本。外贸企业通过“无水港”平台承运的“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和多式联运物流业务,优先享受《安康市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安政发〔2021〕17 号)对外贸企业进出口物流费用给予的30%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十四)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优化全区物流园区布局,加快江南物流园、宝业农产品物流园、城东商贸物流园、秦巴富硒茶系列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大型工业仓储物流园及医药仓储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综合实力一流的区域物流平台。组建物流园区(企业)联盟,推进全物流园区互联成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城办)

(十五)完善城乡配送设施。推动城乡配送设施资源整合提升, 推广“统仓共配、仓配一体”物流模式,建立健全以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为主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发展异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共同配送支持物流企业整合往返干线运输,开展农村支线集中配送合作,大力推动“快递进村”工作。加强实施“邮政在乡”“快递下乡”等工程,提升镇(街道)快递网点服务能力。鼓励客运车辆承运单位和物流快递企业合作运输邮件(快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六)加快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加快五里工业集中区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冷链物流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围绕我区富硒农产品资源优势,推广应用移动冷库等新型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支持商贸物流、电商、快递等企业设立农特产品预冷集配中心,开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无缝隙冷链配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十七)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整合储备、运输、配送等各类存量基础设施资源,加快补齐特定区域、特定领域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物流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六、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十八)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与知名物流企业的合作。严格落实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相关法规和标准,促进公路货运新业态规范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十九)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推广供应链创新成功经验和模式,提高资金、存货周转效率,促进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研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的现代供应链。鼓励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仓储、物联网、路径优化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便利店增加快递功能,丰富传统快递网点电商业务,加快城市社区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共用终端网点资源。(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城东新区开发办、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相关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区发改局牵头负责,会同各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推广降低物流成本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政策解读:关于《汉滨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