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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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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05-24 14:11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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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汉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

为深化涉企证照改革,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2112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安政发〔2022〕2号)及相关文件,区政府印发了《汉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29日,省政府印发并公布了《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2021年8月24日市政府印发并公布了《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为深化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梳理了《汉滨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并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由目标任务、改革内容、工作要求三部分组成,并附改革事项清单。

(一)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和可预期性。

(二)改革内容一是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纳入清单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6项,改为备案管理4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39项。

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既实现“证”与“照”管理功能相分离,又加强“证”与“照”服务和监管相衔接,努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三)工作要求。《方案》对电子化证照的归集、运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省、市部署加快推进证照电子化工作,使用统一平台与省级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交互,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方案》从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作出要求。一是监管部门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订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确保放管无缝衔接、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相关主管单位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牢守安全底线;三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方案》含1个附件,《汉滨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共6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原文链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