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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 “吃了还想吃”的蒸面,老板为此获刑

时间:2021-11-19 10:34  作者:温淑琪 刘江源自: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个体老板王某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某某在汉滨区某地经营一家蒸面店,为了增加客源、吸引顾客长期光顾,王某某从一陌生男子手中购得7斤罂粟果,将其中7.5两罂粟果捣碎后添加至蒸面调料中,后将添加了罂粟果的蒸面进行销售供顾客食用。经鉴定,王某某生产并销售的蒸面调料中含有罂粟碱等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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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检察官提醒: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物后,一般会有口感舒服、吃了还想吃等感觉。如果群众发现自己对某种食物产生与往常不同的依赖感,经常想要食用,甚至刚刚吃过还想再吃,不吃就觉得难受,那该食物中含有罂粟壳成分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应尽量避免再次食用,并且要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因为水能加快有毒物质的排出,而蔬菜、水果中的纤维物质也可以降低对有毒物质的吸收。同时积极举报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