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七级责任”体系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衔接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7:05

连日来,汉滨区高度重视,进一步夯实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体系,从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拧紧从区到村七级责任链条,全方位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见效。

一明确区委常委督导片区责任

区委常委对片区镇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有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之责。

一是每月深入片区镇办督导检查、暗访调研,发现和解决问题,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每季度听取片区镇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掌握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片区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三是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报告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工作措施。

二明确行业部门分管区级领导责任

行业部门的分管区级领导是分管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推进实施负总责。

一是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二是定期不定期深入镇办村组开展明察暗访、解剖麻雀、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镇办、区直帮扶部门对分管行业巩固衔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是定期召开分管行业工作办公会议,主动研究、统筹安排、督促行业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适时向区委常委会、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汇报分管行业工作推进情况。

三明确区级联镇(街道)领导责任

区级包联镇办领导对所包联镇办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协调之责。

一是定期不定期深入包联镇办开展明察暗访、解剖麻雀,及时了解掌握包联镇办党委政府、区直帮扶部门及包联村对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村在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经常性地深入包联镇办开展调研,听取镇办工作汇报,指导镇办、部门厘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扎实、规范、创新地开展巩固衔接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每月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包抓镇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根据镇办巩固衔接工作需要,适时协调行业部门、金融单位、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包联镇办巩固衔接工作;

五是适时向区委常委会、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汇报包联工作情况。

四明确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责任

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本镇(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主责,是直接责任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巩固衔接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巩固衔接任务,履行巩固衔接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组织制定本镇(街道)巩固衔接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落实;

三是做好巩固衔接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是推进巩固衔接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指导督促村级组织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健全项目库、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五是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实施“三联”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乡村建设,推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

六是积极创造条件为驻村工作队队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配合做好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考评工作;

七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村(社区)扎实开展新民风建设,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巩固衔接政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八是遍访辖区内“三类”人群,常态化进村入户研究推动巩固衔接工作;

九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明确区直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区直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是抽调本单位精干力量组成帮扶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并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是督促、指导本单位驻村干部扎实工作;

三是每月召开驻村帮扶专题会议听取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月到村走访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包联村(社区)推进巩固衔接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四是发挥部门优势,多方协调争取资金、项目,帮助包联村(社区)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培育市场主体,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脱贫户增收致富;

五是定期向包片常委和联镇(街道)区级领导汇报所包联村巩固衔接工作进展情况,对部门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包片常委及联镇(街道)区级领导协调解决。

六明确驻村帮扶责任

驻村工作队(组)实行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驻村工作队(组)长负责制,对所驻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总责。

一是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是深入农户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组织和发动群众推进新民风建设,教育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观念,提高驻村工作队(组)满意度。区级及以上派驻的第一书记和队员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

三是制定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是紧盯“三类”人群,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五是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倾力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培育壮大合作社、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并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六是推动村(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厂,促进就近就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推进转移就业,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力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确保群众收入稳定;

七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八是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

九是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十是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十一是做好各类到村到户惠农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是定期收集汇总帮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与镇办党委、政府沟通,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镇区级领导汇报、反映;

十三是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并充分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七明确村(社区)巩固衔接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巩固衔接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巩固衔接任务落实,担好巩固衔接工作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村(社区)“三委”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带领全村(社区)干部群众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是在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配合下,认真制定本村(社区)巩固衔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四是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并建立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五是紧盯“三类”人群,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六是公平公正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各类惠民政策;

七是积极施行“321”基层治理模式,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持续加强新民风建设,深化平安创建,及时化解信访矛盾,为巩固衔接工作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是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九是持续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保值增值,扶贫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十是积极向上争取和实施好各类巩固衔接项目,不断改善本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打好发展基础,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