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政字〔2020〕2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稳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的通知》(安政函〔2020〕19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范传斌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责任副组长: 罗本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荆 钟 区委常委、副区长
缪红艳 副区长
冯荣平 副区长
王 诚 副区长
成 员: 王义清 区政府办主任
冯 谦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朝华 区发改局局长
晏长荣 区财政局局长
李佰智 区人社局局长
马泽兴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白胜春 区经贸局局长
王玉桥 区民政局局长
王功江 区住建局局长
王贵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舟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田远金 区扶贫局长、区脱贫办主任
朱康利 区税务局局长
田 吉 团区委书记
何春华 区妇联主席
马婷婷 区工商联主席
冯文明 区残联理事长
赵 睿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局长李佰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可根据工作情况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具体制定贯彻意见;
2.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稳就业各项工作,研究解决稳就业工作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研究审定拟出台的稳就业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部署实施稳就业工作改革创新;
4.督促检查稳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镇办、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者委托副组长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专班成员单位以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6.按要求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