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16:45


汉政发〔20203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1923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科学救援”工作理念,按照现有应急救援管理资产、机构、人员“管理体制不变、工作责任不变、保障力度不变,不增加编制数量、不增加财政负担,救援水平显著提升”的原则,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协调,最大程度发挥现有各类应急救援资源作用,切实形成“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参与、快捷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各镇办是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责任主体,要全面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区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是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区气象、森林、防汛抗旱、地质(地震)等专项指挥部是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执行机构,要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具体做好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是总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要按照总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有关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的协调,科学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合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有关自然灾害灾情预判会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相关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救援责任,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本企业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救援能力按照“谁组建谁管理,谁主管谁保障”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综合救援队伍为主体、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企业救护队伍为基础”的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齐全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专兼结合、平战结合、一队多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区林业局牵头,依托消防救援机构、森林公安等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区交通局牵头,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区海事局力量和汉江志愿者救生队,组建区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依托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组建区地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区交通局依托汉滨公路管理段应急抢险队,组建区道路保畅应急救援队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经贸局配合,依托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救护队和消防救援机构力量,组建区矿山和井下应急救援队伍;区经贸局依托移动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和铁塔分公司应急抢险力量,组建区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区发改局依托国网安康汉滨区供电分公司应急抢险力量,组建区电力供应应急救援队伍;区卫健局依托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组建区医疗救护应急救援队伍;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同驻区部队、武警部队衔接,建立军地联动参与应急抢险机制,组建应急救援突击队伍;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应急救援“土专家”等,建立专家库,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加强与应急专家沟通联络,发挥专家在参与预警、现场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处置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支持、引导、鼓励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围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卫生防疫等重点行业领域,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护队伍,鼓励有条件的镇办和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四、强化救援保障,分工协作配合。加快推进应急重点工程、避难设施建设,做好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区财政局要会同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积极争取、筹集和安排救援救灾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提供资金、物资、设施设备等捐赠和技术支持。区发改局(粮食局)要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依据应急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购置计划,加强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经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协调。卫健部门要加大医疗急救药品、装备等物资储备,根据灾情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技术专家奔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其他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应急救援实际,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储备管理,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清单,为全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分级协同救援,及时高效应对。按照“总指挥部指挥、专项指挥部组织,责任部门负责,应急管理部门尽责,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原则,分级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镇办负责一般自然灾害(Ⅳ级)的应急救援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各专项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导镇办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镇办发生或者预判可能衍变为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自然灾害时,镇办要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控制事态蔓延和人员伤亡,并严格落实“一事双报”(既报区政府,又报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制度要求。区总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报告30分钟内与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会商提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意见,向区专项指挥部和区总指挥部报送《汉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呈批表》(见附件1),同时,报请市政府响应救援。区总指挥部总指挥(责任副总指挥)同意启动区级应急救援响应后,区政府下达《汉滨区启动×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的命令》(见附件2),各级各部门进入应急响应准备状态。按照自然灾害救援分级指挥响应,辖区镇办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原则,出现较大(Ⅲ级)以上自然灾害时由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请上级政府增援。区总指挥部总指挥(责任副总指挥)或有关专项指挥部指挥须立即奔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灾情实际需要,下达《关于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令》(见附件3),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等,组建若干现场处置工作组,按照《汉滨区××自然灾害现场处置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见附件4)要求分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评估认定,符合应急救援响应终止条件的,由总指挥部办公室书面请示总指挥部,经总指挥部同意后,区政府下达《汉滨区终止×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的决定》(附件5),应急救援响应终止。

六、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联动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灵通灾害信息,注重信息报送。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切实履行好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置等职责。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快推进镇办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训练资源共享。应急管理和发改部门要根据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整合资源、互联互通、软件集成、改造提升”的思路,加紧编报项目,整合接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已建成的各类监测预警系统和通信网络,加快建设区、镇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指挥现代化水平。

七、完善预案体系,坚持防患未然。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简单明了、管用实用、相互衔接”的原则,科学编制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各镇办、各部门要根据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修订完善专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3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救援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镇办和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企业实际,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构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八、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应急救援各项工作顺利有序高效推进。区政府督查室和应急管理局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有令不行、应而不急、联而不动等问题发生。对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行动迟缓、临危退缩、政令不畅的,一律提交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附件:1.汉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呈批表

2.汉滨区启动X级XX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的命令

3.汉滨区XX自然灾害现场救援指挥机构关于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的指令

4.汉滨区XX自然灾害现场救援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5.滨区终止X级XX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的决定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42







附件1


汉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呈批表

上报灾情单位

接报时间

          

灾害种类

承办单位

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

灾害基本情况

会商

意见

 建议:立即启动区×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区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建议响应级别

响应编号

××年第  

专项指挥部

指挥长意见

指挥长签字:

     

总指挥部指挥(责任副指挥)意见

总指挥(责任副总指挥)签字:

     

处理结果

备注:紧急情况下,总指挥部办公室可将会商意见逐级电话请示。

附件2


汉滨区启动×级××自然灾害

应急救援响应的命令

第 ×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汉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政府决定自××年×月×日×时起,起启动×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

启动×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服从指挥,科学调度,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响应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3


汉滨区××自然灾害现场救援指挥机构

关于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令


××(单位名称):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现命令你单位按照现场指挥机构统一调度,迅速投入救灾工作。

     一、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二、调集救援设施设备。××××××××。





汉滨区××自然灾害现场救援指挥机构

指挥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汉滨区××自然灾害现场处置

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联系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

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区财政局、区有关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单位和受灾镇办政府负责人

  责:按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下达现场应急救援各项指令,统筹协调和调度救援队伍、技术专家、救援物资装备、救灾资金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救援工作生活保障。

二、事故抢险组

  长: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或副队长)

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员: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有关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单位

  责:牵头组织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对受困群众开展救援。事故抢险过程中,抢险工作由各应急救援队队长负责指挥、调度和组织实施。需要衔接协调驻区部队、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三、技术专家组

  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

  员:各部门相关专家

  责:对灾情险情进行分析,制定救援技术方案,指导救援队伍科学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协调市级技术专家的,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分口衔接协调。

四、安保维稳组

  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员: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镇办政府有关负责人

  责:维护灾区和事件现场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疏散安置组

  长:灾害发生地镇办政府有关负责人

  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经贸局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镇办负责人

  责:紧急疏散受灾群众,筹集调拨救灾物资,转移安置灾民,妥善处理死亡人员善后工作。

六、道路抢险组

  长:区交通局局长

  员:区交通局、汉滨公路段负责人

  责:调集紧急转移交通工具,抢修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顺畅。

七、通信保障组

  长:区经贸局局长

  员:移动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负责人

  责:恢复被损通信设施,确保灾区通信正常。

八、电力供应组

  长:区发改局局长

  员:国网安康汉滨区供电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责:恢复被损供电设施,确保灾区电力供应正常。

九、医疗救护组

  长:区卫健局局长

  员:区卫健局、区各公立医院、疾控中心负责人

  责:组织医疗团队抢救伤病员,控制预防灾区疫情,确保灾区公共卫生安全。

十、宣传报道组

  长: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员:区委网信办、文旅广电局、新闻中心负责人

  责:对灾害灾情、突发事件、救灾救援等情况报道,管控和应对社会舆论。



附件5


汉滨区终止×级××自然灾害

应急救援响应的决定

第 ×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 ××镇(办)××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全面结束,现已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汉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政府决定,自××年×月×日×时终止区级×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

区级×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终止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确保灾区和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