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汉滨区2020年第一批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本次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0个25062.34万元(中央资金21689.34万元,含安康高新区87.69万元和恒口示范区965.97万元;省级资金3373万元,含安康高新区0.87万元)全部纳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安排使用资金,优先安排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公示单位: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通讯地址:汉滨区兴安中路民荣曼哈顿小区1号办公楼5楼
监督电话:0915-322499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汉滨区2020年第一批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汉滨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