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企业退出市场“注销难”问题,汉滨区自4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现企业注销便利化。
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渠道。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可以选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企业自行录入清算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完成在线备案程序,无需提交备案中清书等纸质文书材料。通过线下办理清算组备案的,按照现行企业备案材料规范要求收取相关材料。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备案清算链信息的,登记机关要告知申请人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人)清算委员会备紧通知书文号”处,填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备案清算组信息”和备案日期。
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在公示系统增加企业注销公告功能页面,企业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的,除通过报纸等途径外,可以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债权人的,登记机关要告知申请人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告情况”的“公告报纸名称”处填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报纸公告的,在“公告报纸名称”处填写报纸名称。
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文件。企业办理注销时,登记机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提交材料,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张等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