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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函〔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3-22 10:38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38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8〕73号)要求,现就我区2018年度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换发、换领执法证件的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换发证件。行政执法证件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必须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到期需换发证件的执法人员,由本人填写《陕西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

2.换领证件。因机构改革及执法岗位变动,导致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动的,可申请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需申请换领证件的执法人员,由本人填写《陕西省申请换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3.申请换发、换领执法证件的,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持证执法人员情况,分类统计,分别汇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统计表报区政府办(法制办)。

(二)新增执法人员。各单位应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申领人员的资格信息逐一逐项严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5;

2.《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附件3);

3.《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

请各单位对以上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成册,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照片及纸质版、电子版统计表报区政府办(法制办)。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考试对象。各单位的执法人员到期需要换发和申领证件的,一律要参加集中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考试要求。考试试题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提供,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加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指定的考场和位置考试,考试成绩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布。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组织工作。各单位到期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分期、按时参加区政府办(法制办)组织的法治理论和执法务实培训考试。逾期未参加的,本年度不再另行组织培训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换发、换领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涉及执法种类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一个股室具体抓落实,确定专人负责到底,确保责任夯实到位,以保证该项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换发、换领和申领执法证件是采取数据库管理,办证的个人信息是通过网络传输、网上申报、网站公示、网站查询的方式进行,对执法人员信息、数码照片规格(附件5)、证件编码(附件6)等要求较高,各单位明确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网络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并积极配合申领、培训和考试工作。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务必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和档案资料,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按时组织换发,作废的旧版行政执法证件要及时收回,在申领新证时交由区政府办(法制办)集中销毁,确保规范执法。

附件:1:陕西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2:陕西省申请换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3: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xls

4: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5: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照片技术要求.doc

6: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doc

(联系人:陈雅  电话:3213341  邮箱:qfzb0915@163.com)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