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四批6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9 14:26

      截止201742821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170件,目前已办结127件,其中今日办结6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1

受理编号20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瀛湖镇北侧三岔路口(当地小地名)火车桥下方有个垃圾池,垃圾池上面有一烟囱,经常有人晚上焚烧垃圾,黑烟及刺鼻性气味非常大,影响瀛湖社区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垃圾池为汉滨区瀛湖环卫所修建的垃圾收集屋存在焚烧垃圾的痕迹据周围群众反映曾有一名流浪精神病患者点燃过垃圾屋内垃圾。烟囱是火车桥附近居民为方便垃圾投放自行安装的白色塑料管道。

 

属实

    汉滨区爱卫办瀛湖镇下达了《信访问题督办通知单》,要求瀛湖镇立即拆除该塑料管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严禁焚烧垃圾。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瀛湖镇环卫所长提醒谈话。

 

2

受理编号20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恒口镇东坝社区路边有一家水泥管生产厂家(厂主姓王)烧小锅炉,有黑烟,噪声很大,影响东坝社区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水泥管厂为汉滨区永丰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位于汉滨区恒口镇东坝村,有燃煤锅炉2台,现场未发现使用痕迹。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安装废气治理和隔音降噪设施,燃煤露天堆放,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2017年4月24日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安装相关治污设施,办理环评手续4月27日又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5元。同时,监督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待区环保局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恒口镇纪委对东坝社区主任批评教育,对东坝社区环保联络员诫勉谈话。

 

3

受理编号20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区南环西路有大量环卫部门车辆随意停放,司机经常在长时间停车时开动发动机,产生的噪声、尾气对周围居民有所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安康中心城市未规划建设专用的环卫停车场,环卫车辆只能在交通压力较小的道路边有序停放,其中城区南环西路垃圾中转站附近停放机扫车和洒水车14辆。环卫车全部是柴油发动机,工作前必须进行预热,加之垃圾清运车压缩作业必须借助动力进行卸载,不能熄火作业,因此出现环卫车辆停车状态长时间开动发动机现象。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2017年4月24日向区环卫作业中心下达了《督办任务单》,要求将作业时间从早上530分调整至630分,车辆完成预热后立即上路作业,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4

受理编号21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办锦绣花园小区未经许可私自采用地下水作为小区生活用水,威胁小区住户生活用水安全。卫生局曾要求该小区取消自备水井,但未解决。要求采用自来水公司的水。

汉滨区

经核查,江北办锦绣花园小区建于2002年,当时城市供水管网未覆盖至江北片区,经市水利局许可在寇家沟取用地下水作为小区居民生活用水。2015年,市水利局为该小区续办了自备水源取水许可证,有效时间至2020年6月。2015年7月,城市供水管网铺设至该小区300米附近,但有近40米落差需二次加压,因资金问题未能与市政供水管网接通。

汉滨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该小区管网末梢水质进行检测,经调阅报告,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属实

    市住建局要求锦绣花园小区原建设单位安康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该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市水利局向安康市城市开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锦绣花园小区物业下达了《责令限期关闭自备水源通知书》,限2017年10月15日前关闭自备水源。

 

 

5

受理编号21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鼓楼小学对面楼下有7到8家烧烤店下午18:00开始营业,特别是21:00以后,烟气刺鼻,吵闹声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汉滨区

    核查,信访反映鼓楼小学对面家属楼为安康市饮食服务公司家属院,其门面房共有8家经营户,大部分经营户营业时间集中在下午17时至凌晨1时,夜间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017年4月13日,接群众投诉后,汉滨区环保局依法对2家经营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各处罚款5000元同时,要求其他经营户更换使用清洁能源。截止2017年4月24日,8家经营户已按要求全部更换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属实

    汉滨区公安分局2017年4月24日8家经营户下达了《警告通知书》,责令夜间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3时,餐饮噪声不能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并发放了《致城区所有门店商户们的一封信》,向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老城办事处鼓楼社区鼓楼街网格长予以约谈。

 

6

受理编号21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州南路南方新世纪商场六楼开办餐饮,鼓风机风机口正对该楼房后方住户,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当地居民住户休息。

汉滨区

    经核查,金州南路南方新世纪商场六楼为南方影乐美食城有7家餐饮店和2家冷饮店。7家餐饮店操作间排烟出口均进入美食城统一的排烟管道,排烟管道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较大,对周围住户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南方影乐美食城餐饮管理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油烟管网及换风系统整改,降低设备运行噪音,并对整改后的外排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上报汉滨区环保局。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教场社区2017年4月24日对南方影乐美食城负责人提醒谈话。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