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批12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15:46

截止201742420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135件,目前已办结91件,其中今日办结12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14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吉河镇金银村三组有两家养猪场(养殖量3050不等,距周围居民住址200300米远)粪便直排水田,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汉滨区

    经核查,吉河镇金银村三组现已并入吉河镇自立村十六组,该组共有养殖户2户。其中:养殖户周高玉生猪存栏32头,建有50立方米沼气池1座,顶部留有溢流管,沼气池满后沿溢流管流进农田,现场检查发现明沟内残存有粪污和沼液,散发臭气,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养殖户周高军属特困户,现年76岁,在房屋周围圈养3头牛和3头猪,产生的粪便堆放在圈舍旁,降雨时受雨水冲刷部分粪便汇入山泉,最终流入周边耕地和林地,因其周边无其他住户,对群众正常生活未造成影响。

 

属实

    由汉滨区吉河镇督促养殖户周高玉立即清理沼气池,封堵排污口,2天内完成排污沟渠及周边粪污清理,对以后产生的沼液必须采用规范管网还田利用。鉴于周高军家庭情况特殊,由吉河镇负责安排专人,于425日前帮助其清理圈舍旁粪堆,改建山泉流径和排水沟渠,防止对水流造成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吉河镇副镇长提醒谈话;吉河镇政府对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批评教育。

 

 

2

受理编号14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教场南路西巷51号安装的制冷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制冷机系汉滨区新城办教场社区王祖云干货行安装,自20171月开始使用,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24小时不间断自动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该干货行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冷库制冷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处理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运行制冷机;同时,限7日内完成整改并对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对外公开。

 

3

受理编号14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东关小学路口在拆迁房屋,噪声特别大,影响周围居民和学校的环境。

汉滨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拆迁房屋位于东关西正街27号,于2017418日动工拆房,施工现场用彩钢瓦进行围挡。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730分至12时,下午133018时。该处距东关小学300余米,对学生上课影响不大。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该房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做好防尘降噪工作,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同时,由汉滨区老城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落实环保网格长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影响环境的不良行为。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老城办事处“两违办”东片负责人提醒谈话。

 

4

受理编号14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鼓楼东街汉滨区幼儿园厨房抽风机声音太大,每早6点、中午1112点、下午34点尤为明显,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幼儿园墙外市政部门设置的垃圾箱垃圾影响周围环境。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幼儿园厨房设有灶头2个,使用电磁灶清洁能源,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附带引风机1台,烹饪过程中引风机运行引起外排油烟管道振动,振动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汉滨区幼儿园墙外垃圾箱为汉滨区城管局设置的垃圾中转收集点,存在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不彻底现象。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区幼儿园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幼儿园430日前完成对油烟净化设备及外排油烟管道隔音降噪处理,并对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音达标,不影响周边群众。汉滨区城管局责令环卫中心城东站加强垃圾中转点清运清洁消毒频次,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周围干净卫生。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汉滨区幼儿园安全监管员提醒谈话;汉滨区城管局党委对环卫中心城东站站长进行约谈。

 

5

受理编号14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建民办长岭村一组李增学开的养殖厂露天养殖鸡、鸭等,污水未经处理乱排到农田,臭气熏天,附近居民无法开窗。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建民办事处长岭村一组李增学于2015年在自家住房旁租用他人部分场地进行鸡、鸭、鹅养殖,周围设置栅栏网,养殖产生的粪便收集于自建的10立方米化粪池内,圈舍冲洗水、家禽粪便等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屋前小沟,现场气味刺鼻,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该养殖场在禁养区范围内。

 

属实

    2017420日,李增学与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拆迁拆除协议。421日,李增学将养殖的鸡、鸭、鹅售卖完毕,拆除了栅栏网,并对污水、粪便进行了集中处理,对养殖场地进行了平整、消毒。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委对建民办事处副书记诫勉谈话。

 

6

受理编号14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市公园内靠安运司边的溜冰场音响声特大,最近又在门口增设一台卡拉OK机,声音太大,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溜冰场为汉滨区金乡谊溜冰场,位于安康市区兴安公园内,于201510月开始营运,经营过程中,音响声音较大,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对该溜冰场下达了《警告通知书》,责令立即降低音响音量至噪声标准范围,规劝停放卡拉OK,并给予法人代表警告处罚。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兴安公园管理所副所长提醒谈话。

 

 

7

受理编号15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市区内各老年人集中晨练地段,尤其是东侧新广场、公园等地,音响声音太大,希望能要求关小音量,减轻噪声污染。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新广场(金州广场)和兴安公园晨练的中老年人较多,有娱乐音响设备数个,声音互相迭加,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对金州广场管理单位安康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和兴安公园管理处下达了《环境突出问题任务交办单》,要求正确劝导晨练人群,调小音响音量,减少噪音污染。汉滨区政府要求区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加大对城区各个广场、公园的巡查力度,早晨7时前和晚上9时后禁止使用音响,对违反此规定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8

受理编号15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东张滩路口至桥头南段路面原有排水渠被靠路里的一家居民修房时堵塞,污水流向路面,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张滩镇大树岭村10111213200多户居民生活污水、粪便直排黄洋河,对黄洋河水质造成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城东张滩路口至桥头南段有一户村民正在建房,产生的废水部分排入房屋后菜地,部分排入路边排水渠,但排水渠排水畅通,路面没有发现污水。

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10111213组片区有2条排水沟,分别流经4个组,200余户居民大部分为菜农,各户均设有化粪池、沉淀池等简易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用于蔬菜施肥,但有个别化粪池清理不及时,存在外溢现象,未直排黄洋河。

 

属实

    汉滨区政府责令新城办督促沿河道、水沟的居民对化粪池及时清运,防止污水溢流。同时,要求区住建局将新城办大树岭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尽早解决大树岭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确保黄洋河水质安全。

 

 

9

受理编号15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张滩镇大树岭村11组(张滩路口至桥头南段路边)张正纪养猪场、李文环养猪场、王公平养鸡场,臭气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而且养殖废水、粪便直排黄洋河,影响水质。大树岭村13组有一家屠宰厂(位于张滩路口北侧,厂主姓成)臭气难闻,屠宰废水直排黄洋河,影响水质。

汉滨区

经核查,张正纪、李文环养猪场和王公平养鸡场均位于汉滨区畜禽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张正纪养猪场现存栏44头,建有24立方米化粪池1个,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李文环养猪场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现存栏98头,建有2个化粪池。两个养猪场养殖干粪用于菜地施肥,湿粪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场区外水沟流入黄洋河。王公平养鸡场无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现存栏鸡7500羽,未建化粪池,产生干粪主要用于菜地施肥,不产生湿粪,有少量清洗鸡舍的污水外排入菜地。

屠宰场负责人陈宗斌,无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无检验、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属非法屠宰行为。该屠宰点于20163月停止屠宰,2017411日,在汉滨区肉食品监察大队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全部屠宰设施。本次检查中未发现私屠痕迹和环境污染问题。

属实

2017420日,汉滨区环保局分别向张正纪养猪场、李文环养猪场和王公平养鸡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3家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养殖废水,禁止废水外排。汉滨区农业局责成3家养殖场立即对场区周边环境清理消毒,同时,要求王公平养鸡场迁址养殖,张正纪、李文环养猪场不再补栏、尽快出栏,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党委对大树岭村分管环保工作副主任进行约谈;新城办事处纪委对大树岭村村主任诫勉谈话。

 

 

10

受理编号15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张滩路口里面有一个洗衣厂(业主姓张)污水直排黄洋河,影响水质。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洗衣厂为安康市巧媳妇保洁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从事家政服务、干洗、水洗等经营。201612月,群众举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污水直排。汉滨区环保局于20161218日依法对其查封并处以罚款1万元,此后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迹象,厂区内外无排水痕迹。

不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要求大树岭村委会加强监管,监督巧媳妇保洁有限公司在未安装环保设施、未办理环评手续前不得加工生产。

 

 

11

受理编号15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兴国际广场小区东侧的奥林匹克广场有一个带音响的大屏幕,从早到晚滚动播出广告,声音特别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向110反映过,未解决。

汉滨区

    经核查,长兴国际广场小区东侧奥林匹克广场周边共有2个大广告屏,一个位于体育场上方,另一个位于广场入口处,属安康市人社局所有,2013年租赁给安康电视台使用至今。

属实

    汉滨公安分局于2017421日对安康电视台处以警告处罚。安康电视台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承诺对噪声扰民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按照噪音排放标准,规范使用城区户外广告大屏幕;合理调整节目播出时间,确定专人进行不定时检查和巡查。

 

 

12

受理编号15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州广场晚6点到950左右广场舞声音太大,噪声污染了几年,严重影响周围小区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金州广场共有9支跳舞团队,参与人员多为广场周边小区居住的退休人员,主要在早晚时段进行娱乐锻炼。

 

属实

    汉滨区公安分局向9个团队领队送达了《致广场舞领队及负责人的一封信》,要求各团队在早7点至晚9点之间活动,降低音响音量。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向朝阳社区下达了《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任务交办单》,要求朝阳社区就金州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迅速开展整改。9个团队领队及负责人均保证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娱乐活动,降低音响音量,防止噪音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