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环保督察巡查信息快报第17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09:38

   汉滨对群众投诉环境信访

         问题严查彻改立行立改

    

      省委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康以来,汉滨面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多,工作任务量大严峻形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对督察组发现的环境问题,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用环境质量的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强化领导,立行立改。按照“六个不放过”的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实行区级领导率先带头,对分管领域的环境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快查快处。对环保督查组交办的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报送,保质保量的完成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策、专班解决。环保、水利、国土、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紧盯涉水、涉气等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判力度。紧扣时间节点,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确保各起案件按交办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每个问题都查的细、理的清、建档全。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环境信访问题案件办理结果上报67件,其中通过审核公示63件。处罚12户,处罚款16.1万元,关停6户,取缔1户,责令整改78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查封1家。

       严肃责任,强化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环保信访案件加大问责查处,从严从快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环境执法监管乏力、已销号问题死灰复燃的,要求各地逐一厘清责任,逐一问责到位,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先后问责51,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17提醒谈话13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约谈7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镇通报1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