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7 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22:00

截止201742020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102件,目前已办结65件,其中今日办结7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10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中心城区汉江江边洗车、洗衣服的比较多,污染汉江水,向市水利局投诉过,无人管。

汉滨区

市水利局

    经核查,安康中心城区西坝防洪堤国税小区河段、汉江一桥码头河段、东堤汉宁门外河段有部分市民在江边洗车、洗衣服。市水利局收到过类似信访问题,并多层面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人劝阻劝离,但由于群众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沿江洗衣问题依然存在。

 

属实

    汉滨区政府和安康市水利局已于417日在汉江一桥码头入口、东堤汉宁门外入河路口、西坝防洪堤国税小区入河路口设置隔离设施,限制车辆入河通行,并在以上3处路口分别设置了宣传警示牌,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限制下河洗车、洗衣服行为。汉滨区河道管理处已安排专人值守,进一步加强巡查,对下河洗车和洗衣服群众进行规劝。

 

2 

受理编号11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州康城小区(市体育场对面)楼下多家餐厅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每天中午和下午饭点的时候一股恶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金州康城小区门面房共有一品江南印象美食店、秦砖唐瓦土菜馆和金州美食广场3家餐饮经营户,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其中:秦砖唐瓦土菜馆和金州美食广场所产生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秦砖唐瓦土菜馆和金州美食广场2家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追究情况:新城办纪委给予朝阳社区网格管理员诫勉谈话。

 

3

受理编号11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张岭水电三局三区28栋楼下的垃圾归集站离住宅楼不到10米,归集站的垃圾清理不及时,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垃圾归集点由汉滨区城管局环卫中心江北环卫站负责清运,存在清运不及时现象。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责成环卫中心江北环卫站立即清运该处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并增加清运频次,确保所产生垃圾及时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区环卫中心江北环卫站站长提醒谈话。

 

4

受理编号11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安康市火车站三个宾馆(金源宾馆、安康火车站宾馆、时代商务宾馆)冒黑烟,使用煤热锅炉烧热水,黑烟到处飘,对周围影响很大,建议取缔锅炉。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3家宾馆自行安装了常压热水燃煤小锅炉。因煤炭成本较高,安康火车站宾馆于20134月停止使用燃煤锅炉;金源宾馆和时代商务宾馆只在春运期间使用燃煤锅炉,其他时间停用。2017416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3家宾馆燃煤锅炉运行。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3家宾馆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使用清洁能源进行热水供应,不得擅自运行使用燃煤锅炉,并于2017630日前完成燃煤锅炉切割拆除。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环保局党组对区环保局监察大队责任干部提醒谈话。

 

 

5

受理编号11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煌上煌小区(大桥路14号)后兴安菜市场马坎巷内有两家正在装修,中午在作业,下午作业到很晚,周末也不休息,噪声对居民造成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新城办校场社区马坎巷有2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一户正进行厨卫装修;另一户正进行拆旧建新,有《安康市城乡居民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装修拆建过程连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校场社区对两户装修户提出施工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周末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其他时间段严禁施工。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对校场社区负责人诫勉谈话。

 

 

6

受理编号11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屈家河村5组(与枣园村交界处)有两家家具厂(林鑫家具厂、宏达家具厂)喷漆作业产生废气、甲醛,由排气筒直排,气味特别大,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宏达家具厂实为宏玉家具厂,和林鑫家具厂同处于新城办屈家河村,均建有12平方米喷漆房,每7天喷漆一次,持续时间2天,有简易水帘降尘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作业产生的甲醛等废气气味较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2017416日分别向林鑫家具厂、宏玉家具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汉区环改字〔2017146号、147号),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未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加工生产,并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两家企业已停止喷漆作业,正在完善环评手续。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纪委于2017416日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网格管理员提醒谈话。

 

7

受理编号11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解放路锦龙酒店旁边巷道内早点、夜市摊点油烟污染较大,对环境造成污染。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解放路锦龙酒店旁边巷道内共有早、夜市摊点21户,部分摊点使用煤炭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直排,污染大气环境。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2017416日对使用燃煤的13家早、夜市摊点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改用清洁能源。汉滨区新城办对解放路西巷早、夜市摊点经营户下达了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督办单,责成经营户立即停业整改,418日前整改到位,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党委于2017417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双堤社区副主任诫勉谈话。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47日-5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