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三批 8 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6 07:57

截止201741622:00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71件,目前已办结 18 件,其中今日办结8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大树村的洁洗餐具公司(位于黄洋河二郎庙段岸边)污水排入黄洋河造成河流污染。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停止运营,今年又接着生产,向河长反映过,无结果。

汉滨区

    经核查,安康市欣净界清洁公司位于新城办大树岭村三组,主要从事餐具洗洁业务,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建有油污隔离池、三格废水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沉淀池旁有少量污水流出,汇入该村雨污排水渠后进入黄洋河。对污水采样监测,初步认定少量污水是由该企业沉淀池中渗出。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对欣净界清洁公司现场下达《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对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并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大树岭河长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2

受理编号2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1组的沥青拌合站运行时,黑色浓烟飘入十天高速张亚子隧道和金川村,运行噪声影响金川村村民生活。汉滨区环保局2016年责令其拆除,今年3月已拆。但在拆除1个礼拜后又重建,未生产。汉滨区环保局称该拌合站正在办理环保手续。希望在环保手续批复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前,暂缓拌合站施工。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拌合站为鸿浩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位于汉滨区新城办金川村1组,主要承担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拌合沥青混凝土,安装有布袋除尘设施,一年生产30天左右,年生产沥青拌合料约2万吨,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拌合站正在安装新设备,未生产。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2017412日,向鸿浩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汉区环改字〔201747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汉区环罚告字〔201736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处罚款6.8万元。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区环保局原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应急办主任予以提醒谈话。

 

3

受理编号2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瀛湖镇王开友门业(私人作坊)喷油漆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加工时有污水流入作坊边小沟造成污染。给环保局打过电话,未处理。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瀛湖镇王开友门业加工厂附近小沟已干枯,没有发现直排污水现象。但在木门烤漆、喷漆过程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

汉滨区环保局曾在2016126日接到该问题投诉,现场对该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汉区环改字﹝2016152号)。因此,信访人反映“给环保局打过电话,未处理”的情况不属实。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瀛湖镇王开友门业加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汉区环罚告字﹝201732号),责令立即停止加工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同时,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该加工厂烤漆房、喷漆气泵予以查封。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区环保局瀛湖管理所所长提醒谈话。

 

 

4

受理编号3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高级中学食堂油烟、噪声较大(早上52010点、下午4点最为明显),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向汉滨区12369反映过,无结果。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江北高中学生食堂油烟排放采用大烟管向上排放措施,烟道出风口建在6楼屋顶平台,并安装有一组大功率风柜,噪音主要由风柜产生,排放中产生一定油烟。因周围新建楼房大多为7层,烟道风机噪音对顶层住户存在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向江北高中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在6楼油烟出风口风柜前加装一套油烟净化设备,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在出风口延长加装3米消音设施,并把出风口向西搬移30米,减少噪音影响,并426日前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给予江北高中总务主任提醒谈话;汉滨区环保局对负责接听12369举报电话的2名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5

受理编号3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南一品小区商住楼一层火锅店、蒸面、露天烧烤、煤炉子等餐饮烟气很大,晚上10点后划拳喝酒吵闹声非常大,影像楼上居民生活。曾向公安机关反映过,无结果。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江南一品小区商住楼一层共有各类餐饮经营户28户,其中烧烤经营户5户、蒸面经营户6户、火锅麻辣烫经营户4户、其它餐饮经营户13户。多数餐饮经营户未认真履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烧烤、火锅、麻辣烫等产生餐饮油烟,夜间经营噪声对二楼以上住户有一定的影响。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对14户占道经营商户下达了《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对9处占道堆放物品和乱搭棚罩进行清理。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对13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督促3户健康证过期和2户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户及时办理相关证照。汉滨区环保局责令3家烧烤店更换了灶具,6家蒸面经营户迁移了蜂窝煤炉,对4家夜间噪音扰民的火锅麻辣烫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区城管局第一执法大队第四中队队长予以诫勉谈话。

 

6

受理编号3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晏坝镇路口的养猪场(柯尊友养猪场)目前存猪50100头,距晏吉河(岚河支流)百十米远,养猪污水、粪便未做任何处理排入晏吉河(排水位置位于晏吉河桥头),污水臭气很大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猪场未办理任何证照,距堰吉河桥头200米左右,属非禁养区。现有存栏64头,建有100立方沼气池一座,粪污经沼气处理,沼渣运至附近农田。现场勘察发现,该养猪场内露天散落少量干粪、沼渣,存在臭气污染,未发现污水直排堰吉河问题。该养猪场内围墙边修有一条排水渠,遇降雨天气,场内露天散落干粪、沼渣会汇入水渠,经水沟最终流入堰吉河。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和堰坝镇政府分别于2017412日对该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责令对污染物及时清理并于9月底以前转产或关闭。截至目前,污染物清理已经完成。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堰坝镇分管畜牧工作副镇长提醒谈话。

 

7

受理编号3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屈家河村多家养殖场(养殖量几十头到几百头不等)就在屈家河边,污水排入屈家河严重污染河水。据汉滨区畜牧局说,三年前这个地方就是禁养区,但是现在还在大量养殖。

汉滨区

    经核查,新城办屈家河村在2013年以前是汉滨区的畜牧产业重点发展村,有多家养殖场。2014年该村被划入畜禽养殖禁养区以后,畜禽养殖业开始萎缩,但截至目前尚有养殖户32户,存栏大猪1873头、仔猪1283头、牛、34头,所有养殖场内粪便均排入沼气池或沉淀池后再转运至周边农田。存在沼气池粪污溢出污染屈家河的现象。

属实

由汉滨区农业局牵头于2017年年底前将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部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已对此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8

受理编号3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办香溪洞溪流上游因景区搞建设部分沟渠被填,溪水本就非常小,附近农家乐(将近上百家)污水、住户生活污水直排香溪洞溪沟,致使溪沟水遭到污染,臭气难闻。该溪沟离汉江约34公里。

汉滨区

    经核查,香溪洞景区近年来在建设中未对溪沟造成影响,溪沟常年水流通畅,但流量较小,旱季时常断流。景区附近涉及汉滨区新城办程东村3组和金川社区23组,其中程东村3组共有住户60户,18户经营或出租经营农家乐,生活污水经住户自建简易沉淀池过滤后排入溪沟;金川社区23组共有住户62户,32户经营或出租经营农家乐,有13户处于停业中,除20户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管网外,其余农户生活污水经自建沉淀池过滤后排入香溪洞溪沟下游,经药王殿沟泵站导入城区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

属实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于411日对香溪洞周边37家农家乐经营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坚决杜绝污水直排,未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不得进行经营活动。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47日-5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