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15年年鉴(社会生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9 11:19

社会生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

 

汉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李运武

副局长:胡发翠  王开德  

张玉琴  李永清

 

概述  2014年,区计生局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实现工作方式、服务内容的两个转变,抓好质量服务、感动服务、零距离服务、生育关怀服务的“四个服务”,重点搞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两项工程、“国优”创建、依法行政、流动人口、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群众路线教育的八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守工作质量底线,着力深化人本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全区共出生7935人。人口出生率8.56‰,符合政策生育率95.84%。2014年,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的要求,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区计生局2013年度全区综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计生服务机构。

 

【计生工作常抓不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三个一”领导体制、“四位一体”工作责任制和“三线运行”考核机制。年初,及时分片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区性重点工作之一,实行区级领导包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区政府在每周召开的区长碰头会上对人口计生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要求,并下发《每月工作计划》和《每周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口计生局及时指导业务,到汉滨区督查检查人口计生工作4次,有力推动全区计生工作。区人口计生局当好参谋助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采取局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抓镇办人口计生工作的办法,加强对镇办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指导。2014年,全区开展村民自治、人口文化、行政执法、流动人口和奖励扶助等工作专项督查4次;召开联席会、点评会、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10次。区财政局优先把计划生育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优先保证计生工作的需要并及时拨付资金。2014年计生事业费700万元,落实各项计划生育配套资金778.6万元。同时督促各镇办按农村税改转补资金的12.84%预算计划生育经费。34个镇办协同跟进计生工作,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镇办负责、以村为主、共创示范的良好局面。

 

【不断深化优质服务】  多方筹措资金80万元,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部分镇办服务站补充医疗器械;在恒口、大河等镇办设立2个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点,整合22个镇计生、卫生医技资源,面向群众做好第四轮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工作。对二孩生育对象,由镇办与其签订定点住院分娩及全程优质服务协议,落实专人包抓,每月上门指导并落实生殖保健服务。对居住偏远的育龄妇女,由镇办安排车辆负责接送。对查出患病的育龄妇女,采取计生服务站医疗机构通过合疗治疗以及大病救助治疗,实现“查、治、防”有机结合。截至2014年11月,全区开展第四轮母亲健康工程,检查5.92人,完成当年任务的118.4%。患病2.37万人,治疗2.28人,治愈1.72万人。2014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1.21人,已查1.2万人,完成任务的98.57%(省市考核指标为90%),实施孕产妇跟踪指导1991人次。下发《汉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分别在老城、新城、恒口等镇办开展“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试点,召开城区四办和恒口、五里等镇办流动人口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推进会,巡回督查指导3次。开展“动态监测”和便民维权“四送四免”活动,免费为流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917本,新建管理信息档案入库维护1071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81人次,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8案,征收社会抚养费8.55万元。

 

【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区计生局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基固本之策突出抓、重点抓。一是着力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人员、报酬、职责”三落实和“村定、村用、镇管”的原则,落实村专干843名、中心户长6287名,兑现年度村(社区)计生干部考核报酬300多万元。加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各镇办、村按照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理事和会员联户组长。二是着力推行村级计生工作管理“精细化”。坚持村级 “一卡一牌一单两册”计生管理模式,村干部每月与包联对象见面,动态掌握辖区人口信息,规范填写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册、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册、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对重点对象实行挂牌服务管理,实现村级服务管理全过程监管,有效解决村级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完善“村为主”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加强计生示范村创建“规范化”。截至年底,7个村达到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86个村达到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374个村达到区级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4.89户达到计划生育新家庭标准。2014年创建100个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是依法行政落实有力。出台《关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几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关于简化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变过去一年两次审批为常年审批的工作模式,做到再生育行为随申报随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执法主体明确,事实清楚,用法准确,程序规范,法律文书齐全,保证案件质量。计生部门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发生,提升了执法水平。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持证上岗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执法行为。对全区168名执法干部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考试。立案查处违法生育案件330案,征收社会抚养费280万元,办结市区领导批转重点信访案件18案。全区无一例违反“七不准”行为的发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1名计生贫困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利用“12348”法律咨询专线,共解答有关咨询256件。区民政局办理依法收养弃婴孤儿登记15人。

 

【稳步推进计生改革  一是不断创新人口计生信息工作模式。推行“1113”(即建成一个由区计生、卫生、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共享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一支计生信息队伍,一套计生信息创新机制,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全员数据库的三统一)人口计生信息工作模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不断创新镇办计生服务模式。抽调全区计生服务站业务骨干,在恒口服务站、大河卫生院建立“两项工程”中心服务点,沈坝、双龙等22个镇实行计生服务站、卫生院站院合一优质服务新模式,为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国家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项目”提供基础保障。三是不断创新村级计生队伍管理模式。对1500人以下的村由村主任或村文书兼任村计生专干,1500人以上的村由村级副职担任专职村计生专干,每个村民小组配1名中心户长,由村民小组组长兼任;城镇社区增配1~2名计生协管员,并明确村级专职和兼职计生干部、中心户长、社区协管员的报酬标准、基本职责、工作要求、考核管理等。

 

【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2014年把新型人口文化宣传纳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投资28万元,制作围裙、菜篮、雨伞等宣传品发放给育龄妇女;投资100多万元,购买影碟机、投影仪等宣传设备,制作计生宣传课件2套。在《安康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汉滨人口专栏,在中、省、市区媒体发稿290篇,其中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99篇、省级发稿5篇、国家级发稿2篇。组织开展医技人员服务百姓健康万里行活动,组织计生文艺宣传队,巡回到镇办、中心广场、白天鹅广场等演出30多场次,送医送药到田坝、牛蹄等偏远镇村以及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高客站等点。在大同镇机场社区、五里镇民兴村、大同镇江沟村等30多个村、社区,开展人口文化进村进社区活动,推进生殖健康“五进”(即进机关、进村组、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得到省市的高度评价。

 

【千方百计让群众放心满意】  是计生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开展对计生困难家庭、留守家庭、失独家庭、大病家庭的帮扶救助活动,共计慰问救助计生困难家庭316户,发放救助资金66.69万元,兑付奖扶资金1038.30万元(其中国扶4214人,奖扶资金505万元);为21户计生家庭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6例,为其中11人办理奖扶补助;为50户计生家庭做病残儿鉴定50人,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区扶贫局为24户农村计生失独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促进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中将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纳入服务范围之内,对有创业意愿的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培训,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资金,在社会保障事业中,依法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二是帮扶计生困难家庭创业脱贫。在新城办、建民办、五里镇、大河镇、洪山镇分别建立布鞋加工厂、豆腐坊、果品、蔬菜和药材种植基地,有2751户计生户从中受益。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向各部门、镇办、局机关各股室发放意见征求表912份,收回745份。局党组查找出10大类、28个具体问题,分解46项具体任务。班子成员相互提出18条意见建议,归纳出9个具体问题。制定8条班子整改措施,拟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改落实到位。

清理办公用房56平方,处理超标车辆2辆;推行电子政务、无纸化办公,减少耗材,会议、文件同比下降30%以上,节约办公费用8万余元;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同比下降56%以上;化解重点信访积案15件;取消行政审批4项,下放行政审批2项,将技术服务许可等7项审批事项放到区政务大厅审核办理,精简《再生育服务证》等4种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制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16项;帮扶牛蹄林本村、关家小关村两个支部建起活动室;为10个镇、村建起规范化人口学校,投入50余万元添置办公用品、设备;狠抓精准扶贫,在牛蹄双村、洪山镇淀沟村建立连心户31户;处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6件,帮扶因并发症治疗致贫计生户12户;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案5件,化解吉河、沈坝、新坝、谭坝计生服务站建设债务25万元;在牛蹄、田坝、茨沟等镇偏远山村开展服务百姓健康活动,免费为3118名村民进行健康体检、送医、送药,为全区计生系统干部、区直机关已婚妇女、失独家庭夫妇共1400余人免费进行体检,为关庙唐淌村三组独生子女户李增纪患病儿子捐款3万余元;整合优化考核事项7项,取消2项创建,精简业务报表5类,同时将过去的专项检查、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变为平时督查调研指导;开展“群众利益维护专项行动”等。

                                                        (陈泽文)

 

 

 

汉滨区民政局

 长:张忠宪

副局长:刘继文  陈思理  

候启琼  熊智猛  

杨大贵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印发《汉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制定低保管理十项制度、低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和《汉滨区救助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对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城乡低保保障有力。贯彻落实中、省、市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管理,针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开展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清理退出低保对象1.6余人(其中因违规退出306人),并为全区800余个村(居)委会制作公示栏,将低保对象进行长期末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低保工作达到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目标要求。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977万余元、农村低保金1.28亿余元、五保供养金4000余万元,保障困难群众6.6万余人。

医疗救助水平提高。继续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区“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增加到18所,救助比例提高到65﹪,全年累计救助1.2余人次,兑付医疗救助金4250余万元,并支持所有低保、五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问题。

临时救助力度加大。启动“救急难”试点工作,对困难群众及时开展临时救助,累计救助4000余人次,遣送150余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发放临时救助金480余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费287.7万元、大学生资助金56.4万元,并对60年代精简职工补助进行提标。

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在秋淋灾害期间,全体干部取消周末休假,成立8个工作组,深入镇办、村组检查、核查灾情,及时发放救灾床、帐篷、棉被、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分两批下拨冬春灾民及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490余万元、棉衣4900余件、棉被2200余床,确保灾民及困难群众温暖越冬、平稳渡荒。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整合全区敬老院资源,启动晏坝、大河等3所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完成区级中心敬老院、区级老年公寓、中原敬老院续建工程,并投入使用;建成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6个农村幸福院,完成清泉、福如东海老年公寓入住工作,启动阳光爱心护理院项目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进一步增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30所敬老院配齐服务人员,并落实待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全区敬老院食品安全、防火安全、财务管理等多次进行轮回督查检查,9所敬老院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敬老院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集中供养率达45﹪。

 

【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对城区19个不达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进行改造,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置换回购及与驻社区单位共享活动用房等方式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实现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全覆盖。建成5个标准化城市社区和1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全面完成32个城市社区服务站组建工作,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站运转有序,并率先在全区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通过全省统一招聘,为城市社区补充20名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社区干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及社区工作经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汉滨区并镇工作方案》和《汉滨区并村(社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镇村综合改革工作。启动全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汉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薄》进行修订,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指导组,进行多次督查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优抚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以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为抓手,支持和配合部队开展各类军民共建活动,做好“九件实事”的办理,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前对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并为驻地武警官兵送去精彩的演出节目,推动双拥工作向纵深发展。按规定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发放优抚补助金2900余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60余万元。实施“扶优工程”,扶持113户重点优抚对象建房,为23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320余万元,并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合疗。完成军人残疾证和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承办市、区第一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通过协调和争取,对27名转业士官和81名安置遗留人员进行工作分配。全年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00余万元、自主就业补助金790余万元,举办3期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培训280余人。

 

【社会专项事务依法管理】  全面完成市、区重点民生项目殡仪馆迁建工程建设任务,并开馆试运营。启动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建成1个农村区域公益性公墓。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对各项殡葬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开展墓地绿化工作,打造2个墓地绿化示范点。实施殡葬救助政策,减免、补助资金22万元。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杜绝城中村装棺二次土葬行为。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政服务窗口,对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及行政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受理,规范窗口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依法进行办理。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2余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4300余份,办理收养登记14例,注册登记民间组织21个。完成旬滨、滨汉、汉宁3条边界线联检工作。

 

【民政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在全局9个党支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班子共落实整改任务26项,制定完善制度15个,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全局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更加牢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五股歪风”、“会所中的歪风”、群众办事难等问题进行整治,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进行清理,规范各项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尽力压缩办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全年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发生,全局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追究,在全区政风行风测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全年在各类报刊、网络等媒体发稿277篇,在陕西民政网、安康民政网、汉滨网、汉滨区政府网等网站发稿242篇。汉滨民政网站的维护管理规范,信息更新量在全省民政网站县级网站中排名第一。

 (陈晓敏)  

 

劳动和社会保障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李纪平

副局长:杨大怀    

张永生  张佰友

李家鳌    

魏东鹏

 

【人事人才工作  强化公务员和干部队伍管理。扎实推进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建设,核实完善公务员信息2300余人。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合区编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查工作。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办理各类人员聘用手续9181完成事业单位分级竞岗8801完成7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41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对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308事业单位进行岗。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凡进必考”政策,积极挖掘岗位空缺,征集用人单位需求,2014全区招录公务员18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17,其中:为文教、卫生系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76、振兴计划20名、特岗及幼儿教师143名、择优录取城镇退役士兵81名,区直及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

扎实推进工资福利、专技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共办理退休审批手续1094人,审批亡故一次性抚恤金144人(其中遗属补助87人)、护理146人;及时审核办理新进人员转正定级手续;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240名,初审中级任职资格申报人员320名,高级100余名,初办和补办各类资格证书4000余本;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对13所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检查,并进行年检和评估。

 

【就业创业  一是落实政策扶就业。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为261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其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合法凭证。发挥就业资金扶创业促就业杠杆作用,为1386名自主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15亿。强化大学生就业服务,做好大学生档案接洽、转存、人事代理等服务,接收档案2027份、转出档案618份,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305份。二是搭建平台助就业。以开展“就业服务月”和就业招聘会等公共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搭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供需平台,收集发布招聘信息12条412个岗位。三是强化培训促就业。牢固树立抓培训就是抓就业的理念,围绕市场,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大幅度提高。

2014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807人,再就业安置247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1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6.96%117.62%1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6%;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3.56%;完成创业培训817人,其中大学生创业培训155,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63.4%110.71%;完成免费技能培训487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1.9%;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749,完成目标任务的104.03%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24%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22,完成目标任务的100.91%

 

【社会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参保意识。开展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暨就业服务月活动,展出宣传版面10余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400余人次。组织业务骨干走进基层和企业,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和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公众的社保政策知晓度明显提高。二是突出扩面征缴,提高保障能力。采取电话通知、上门催缴、下达催缴通知单等措施,重点做好漏保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等人员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已参保单位中的新招收人员按时参保,并抓好停保人员的续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开展日常稽查,对参保单位逐个稽查,对缴费大户、拖欠“钉子户”重点监控。三是规范基金管理,提高监管能力。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金监测预警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严厉查处骗取、冒领、挪用基金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保证基金的运行安全。四是及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保障水平。审核通过150家药店和45家医疗机构为汉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对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检。工伤认定120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分别支出7367万元、4238万元、181万元、67万,发放失业保险金62.03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有效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4年农村居民进城落户2.41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3%;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3,其中企业在职职工人员2.08万,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7%和103.97%;失业保险参保人1.91,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3%;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3.86万人、13.88人、3.2人、1.98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达到98.50%,参保率99.85%以上,待遇发放率达100%

 

【劳动维权  一是加大劳动维权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集中开展劳动法》、《社会》等法律法规宣传1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仲裁信访工作。健全信访稳定机制,即目标责任、接访(约访)、下访、整体协调联动和领导包案机制;采取提前介入预防、循序渐进化解、带着感情工作等信访稳定措施,促进问题有效化解。受理各类仲裁信访案件32件,案件办结率达100%,为劳动者追回经济赔偿144万余元。三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整治非法用工和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各类专项检查,做到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共检查各类企业1800余家,涉及劳动者8万余人,受理举报投诉300多起,立案39件,结案39件,责令限期整改6件,行政处理1件,行政处罚2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起,多渠道为农民工回薪酬1189余万元

 

【作风建设  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和群众评议等环节,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等活动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格局和对外形象。一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区政府要求将全局所有行政审批授权事项面向群众服务事项全部迁入区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办事时限、延伸服务链条。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实行上签到制,并不定时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情况进行突检查,违犯工作纪律现象及时通报,确保人员按时岗,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三是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在系统深入开展“五制四公开三”(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三进三帮六送”(即进企业帮发展——送政策、送补贴;进社区帮就业——送温暖、送岗位;进农村帮群众——送培训、送服务活动,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活动成果。

                                                            (刘  斌)

 

老龄事业

 

汉滨区老龄办

 任:熊智猛

副主任:杨帝伟

 

【老年法规政策落实见实效】  翻印《老年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各1万份,利用科技之春三下乡、重大节日,在白天鹅广场、中心广场及镇办集会,向群众进行发放宣传,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弘扬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氛围,印制6万余册“心系老年”中华新旧二十四孝宣传画册,在全区各机关、各中小学发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全年共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4050,为老年人外出旅游、就医和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提供了方便。安排专人接待老年人上访,督促协调解决老年人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全年接待老年人上访5起,化解5起,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7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以城区四办、恒口镇、县河镇等10个镇办为重点,对村、社区老年人协会重点从协会班子配备、制度上墙、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指导。投资10万元,统一制作规章制度、门牌,印制“五簿一册”,促进规范化建设。对创建工作达标的恒口镇恒远社区、新城办北门社区等20个村、社区给与2000元的协会建设奖励金。截至年底,全区54个老年活动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558个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并能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为老年人在维护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优势搭建平台。

 

【高龄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全面完成】  为了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老年人按时足额领取,严抓进口关,从抓当年69岁老人的预报工作为重点,按照上年申报,次年实际到月满龄后发放的原则把好进口关。其次严抓出口关,通过采取入户核查、电话抽查、户籍“消”查、殡葬“火”查等形式,及时掌握系统内高龄老人死亡、迁出等动态,对死亡或迁出人员及时予以停发。并对极少数老人因无户口或身份证的,予以特殊办理。通过个人申报、镇办审核、老龄办审批,确定2014年全区有5.1人享受高龄补贴,共发放资金3700余万元。同时,完成了2014年的高龄补贴常规申报工作。

 

【宣传、调研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办好汉滨老龄网站加大宣传的基础上,组织本办全体干部和镇办老龄专干及老年学会、老科技工作者开展调研,在《陕西省老年学通讯》上发表调研文章3篇,在《陕西老年报》、《安康日报》、市老龄网站、汉滨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表老龄工作宣传稿件30余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入基层老年社团,进行专题调研、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访谈老年人1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90余份,收集老年人意见10余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一解决和答复。开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全区各选取一个城镇社区、村老年协会、机关单位,通过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回收有效问卷100份。通过调查,老年人对《办法》总体质量、实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对立法的修订完善亦提出降低优待年龄、提高补贴标准、优待政全省统一标准等建议

 

【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  敬老月期间,深入到中原、石转、洪山、流水等镇办50余名特困“五老”、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向他们表达节日的问候并送上慰问金联合慈善协会在早阳镇、石梯镇、关家镇及城区召开座谈会,慰问220名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等,筹集社会捐赠资金5万余元;组织老教师艺术团、安康百花民间艺术团到关庙镇中心敬老院、恒口中心敬老院慰问演出。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传承了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吴转丽)

 

民族宗教事务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哈宝军

副局长:徐晓庆

 

政策、法规宣传  3月24日,组织宗教团体、活动场所负责人在清真北寺召开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会,参会人员50余人。为清真北寺颁发第二届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奖牌及证书。4月23日,在税务宾馆举办“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参训人员为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大型超市清真食品经营负责人、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等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5月28日,在基督教福音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各宗教团体负责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约30人参加培训,会上,局领导作了题为《宗教自由信仰政策》的辅导报告,参会人员围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法规活动展开积极讨论,有效地提高民族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理论水平,促进宗教工作顺利开展。6月23日,在税务宾馆召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10月24日在鼓楼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基层民宗干部、社区群众80余人参加活动,利用社区LED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基层民族工作干部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服务意识,团结了群众,凝聚了人心。大力宣传和谐汉滨、平安汉滨创建和谐场所,在天主教总堂、基督教福音堂、香溪洞道观、清真东寺、清真北寺、双溪寺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平安汉滨宣传栏。恒口镇联红村党支部书记马贵成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做为全省7名受此殊荣的唯一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老城办鼓楼社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为少数民族聚集地注入发展活力  做好扶少项目及恒口镇回民公墓建设。申报《恒口镇回民公墓陵园道路工程》扶少项目。协调资金 40 万元扶持恒口镇在联红村征地30亩修建恒口镇回民公墓,回民公墓前期征地、绿化、陵园基础道路工程基本完成。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0万元,用于恒口镇联红村道路建设。

    全力做好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牛羊肉价格补贴发放、资料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汉滨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约1.7人,牛羊肉补贴标准每人180元(低保户每人300元),实际发放1.44人(含低保户573户2275人),发放资金286.52万元。

    建立党员干部包联连心户6户。协助少数民族聚集的鼓楼社区解决东巷子、西巷子无路灯,夜晚行路难及东巷子两处下水道疏通问题。扶持江北办张岭后社区资金2万元用于办公环境建设。对五里镇朱家湾村后进党支部5名贫困党员发放慰问金1000元。

 

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  按照年初制定的《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清真食品行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坚持日常监管与重大节日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组织清真食品经营者和社会监督员60余人进行清真食品管理培训。选聘32名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管。全年对全区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3次,及时妥善处理假冒清真食品事件4起,通过检查,确保全区清真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下发《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地指导宗教团体、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有效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处理矛盾纠纷10余起。

 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纠纷。7月21日鼓楼街束家蒸面铺旁边马万林(阿訇)家门前有人点燃火纸、花圈,时值穆斯林斋月,回族群众群情激愤,越积越多,造成公共道路堵塞。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现场处理相关部门商议,迅速对此事做了妥善处置。

 协调处理好宗教界土地纠纷矛盾。兴文寺与老城企业办土地权属纠纷持续多年,在区专项协调领导工作组不懈努力下,纠纷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协议于2014年3月21日签订3月24日经汉滨区公证处公证。至此,此项土地权属纠纷工作完结。

劝阻天主教教职人员参加亚青节活动。8月13日17日是第六届天主教亚洲青年节,活动将在韩国举行。省、市要求对汉滨区天主教教职人员赴韩活动予以劝阻。区民宗局即刻召开会议,对此事作了部署。7月21日到天主教总堂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向他们讲明政策,要求严禁赴韩。

    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10月15日五里佛音寺上报《关于传喜法师来佛音寺指导开示的报告》,16日区民宗局召开会议,对佛音寺举办活动明确意见,做了安排部署。17日派干部到佛音寺,召集佛音寺管委会会议,会上就《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宗教教职人员跨地区主持活动有关规定做了具体解释,要求佛音寺必须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取消此次活动。

    依法管理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11月9日挪威牧师尤约翰将以个人身份到教堂参加宗教活动。依照相关法规,11月7日召集基督教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并对接待事宜做了具体指导,有效规避违规事情发生。

注重摸排,先期介入,及时处置佛教僧人释今照报名参加“心灵法门”事件,协调处理林香寺与村民纠纷,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普渡庵庙地事宜,妥善处置福音堂暑期举办健康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处理天主教私下祝圣活动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做好民族宗教领域信访工作  年初制定《群众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信访预案,落实日常矛盾动态预警排查工作,坚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先期介入,及时稳控。

4月29日,区信访联席办转来《关于交办群众到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四督导组信访事项的函》,5月22日区信访局转来释今缘写给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信件编号为201424439056),此二个信访件反映现任龙兴寺主持没经过选举程序当上主持、借宗教敛财等问题,要求查处。区民宗局即刻成立信访化解专班,逐一走访上访人,现场笔录,调查取证核实上访诉求,向信访人发出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委托安康中圆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龙兴寺财务进行审计,并在寺内张贴公布审计结果;对不明实情参与其中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信访件办理完结后及时将办结情况及相关资料反馈相关单位。

镇江寺僧人释常修到省委第四巡视组驻地反映请求归还镇江寺庙产,区纪委电话及区人民信访接待中心转来汉滨区群众到省委第四巡视组信访事项交办单(汉信交办字〔2014〕106号),区民宗局高度重视,即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镇江寺专项问题工作组,对反映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耐心细致向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信访人的理解与支持,并按时向纪委和信访办做了回复。

4月10日,8名在安经商的藏族同胞请求做工作提前保释被抓捕的1名在安经营刀具藏族人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区民宗局会同市民宗局、汉滨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人员接待来访,稳控来访者情绪,安抚来访者急躁心情;耐心向来访者讲清政策。接待过程有礼有节、有理有据,有效平抚、化解来访者的思想顾虑。来访者表示服从处理意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做好朝觐审核申报工作  31日陕西省穆斯林朝觐报名网开通,针对报名人员多,分配名额少的矛盾区民宗局做好政策宣传,按照报名条件核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料,协助完成相关报名程序。对网上报名申请参加朝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对10名预朝觐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及填报汉滨区2014年度朝觐人员花名册和序列表。713日组织10名预朝觐人员到省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823体检接种疫苗。说服体检不合格人员延期朝觐,按程序申报、递补2名朝觐人员。协助朝觐人员办理护照,并于910日在清真北寺举行朝觐人员行前教育欢送座谈会。根据省宗教局《关于做好朝觐归国人员埃博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宗发〔201479号)精神,区民宗局及时联系区疾控中心,114日在清真北寺召开朝觐归国人员防控疫情会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朝觐组织工作。

 

依法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试点工作  全区乱建庙宇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9月5日,区政府全体会上对全区乱建庙宇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0月13日,区政府再次召开各镇(办)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就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镇办属地监管职能、健全区镇村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信息报送制度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根据镇办摸排上报情况,及时建立数据库。在坚持甄别归类、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采取规范一批、挂靠一批、转化一批、取缔一批,逐步引导向合理化、有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汉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定(试行)》、《汉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汉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流程》、《宗教活动场所挂靠备案条件和申报材料、流程》等相关规范细则及《汉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申请审批表》、《宗教活动场所挂靠备案申请表》等表格以及统一规格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度框,编印汉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手册千余册。依法取缔乱建庙宇4处,拆封4处。11月28日,全市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安康宾馆召开,副区长李建飞在会上做经验介绍和推广,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及兄弟县的认同。

                          (包维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