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和期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诉讼质效,塑造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良好形象。近日,汉滨区检察院根据区委政法委要求,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望”,决定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月6月下旬,在全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遏制和消除在检察环节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由政工、纪检、办公室牵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下发了活动开展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围绕区委政法委提出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对群众举报、控告和有关部门移交职务犯罪线索初查不力,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及时立案,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二是刑事诉讼监督不力,监督途径不畅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没有后续性监督纠正措施或者文来文往,为完成考核任务虚假发文凑数字;三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薄弱,未建立监督长效机制,诉讼过程监督缺乏抓手,执行监督主动性不强,对群众申请监督事项推拖敷衍;四是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不力,没有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行为开展有效监督;五是就案办案,不能深挖严查诉讼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六是适用、变更强制措施不准确,缺乏风险评估;七是检察宣传不足,检务公开落实不够,开展来访涉诉导引工作薄弱,相关说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准确、不全面;八是在案件办理中违反法定程序,该回避的不回避,或不及时全面告知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能保障律师权利,对案件久拖不决,在公检法三家诉讼时限内倒时差,增加当事人诉累。
此项活动共分为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突出强调工作责任落实,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必须做到一阶段一总结、一阶段一上报。目前,该院四名分管副检察长又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会议,进一步夯实责任,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案管六个部门已经率先行动,迅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摸排规范廉洁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