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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公示

文件名称 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公示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6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8-26 16:13

2015)安市环函字27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申请公示

《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的函

 

汉滨区政府办:

我站受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申请将《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予以办理。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5826

附: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现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内容:

1、《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环监验字(2015)第007号(请点击链接)。

2、《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报告》安环监验字(2015)第009号(请点击链接)。

二、公示时间: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日。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15-3200769

四、电子邮箱:76457582@qq.com

五、通讯地址:安康市解放路13号  725000

六、联系人:李超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