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公示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2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8-26 16:13 |
(2015)安市环函字27号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申请公示
《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的函
汉滨区政府办:
我站受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申请将《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予以办理。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附: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现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内容:
1、《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环监验字(2015)第007号(请点击链接)。
2、《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报告》安环监验字(2015)第009号(请点击链接)。
二、公示时间: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日。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15-3200769
四、电子邮箱:76457582@qq.com
五、通讯地址:安康市解放路13号 725000
六、联系人:李超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