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31 10:45

一、 申请贷款条件:

1、  借款人为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贷款之日前一年内无提取公积金记录。

2、 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用途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和归还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提供一年期内有效证明材料)。

4、 有符合《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保证方式(质押、房产抵押、职工联合担保、置业公司担保、按揭贷款等)。

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

1、贷款最高额度(万元)

管理部名称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

夫妻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

市直、汉滨

40

30

汉阴、旬阳

30

20

石泉、岚皋、紫阳、平利、白河

25

20

宁陕、镇坪

20

15

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所购商品房价格的70%;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不超过所购商品房价格的80%。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4.00

5年以上

4.50

在贷款期间遇公积金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三、部分保证方式有关规定

1、以房产抵押的,不高于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

2、职工联合保证,借款人及保证人均为党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稳定、单位出具承诺书的金额不得低于中心的贷款额的40%;其他人员贷款在20万以下,联合保证(含借款人夫妻)额度不得低于60%;贷款在20(含)万元以上,联合保证(含借款人夫妻)额度不得低于70%;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之前,借款人夫妻及保证人均不得提前解除担保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1、需要的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资料份数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审核

复印件2份

2

婚姻证明原件审核

复印件2份

3

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银行出具)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设偿还账户原件审核

复印件2份

5

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声明(中心网站下载)

原件2份

申请贷款需要材料如下

 

1

购商品房贷款需合同原件

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购房交款正式发票原件审核

发票复印件2份贴表内

3

自建房、装修房贷款需预算、合同原件,土地证、房产证;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准建证原件

合同、预算各复印2份;土地证、房产证、准建证复印2份

4

购二手房贷款需过户契税正式发票、过户《房产证》原件、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各复印2份

5

置换商业银行贷款需原购房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借款借据原件、银行出具当前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各复印2份

6

单位集资建房贷款需有关部门批复原件、单位集资建房分配方案原件、单位集资建房名单原件、单位集资建房收据

各复印2份

担保

 

1

置业公司担保:担保保证书(中心网站下载)

原件2份

2

职工联合担保:担保承诺书

原件2份

3

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开发公司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责任保证书

原件3份

4

房产抵押担保的:房管部门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原件2份

 注意:

  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为减少往返次数,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填写《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中心审核借款资料,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办理完毕相关保证手续后,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3)根据保证方式不同,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①保证方式为置业担保公司的流程: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中心签字盖章→银行签字盖章→中心开具放款凭证、支票→银行转帐。

 ②保证方式为职工联合担保的流程:借款人、担保人夫妻双方在中心现场签字按印,中心签字盖章→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借款合同》→银行签字盖章→中心开具放款凭证、支票→银行转帐。

③保证方式为房产抵押的流程:借款人持中心签字盖章后的贷款审批资料、《借款合同》→领取抵押登记表→银行签字盖章→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中心代办保险后开取放款凭证、支票→受托银行收取抵押的房产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银行转帐。

④保证方式为按揭贷款的流程: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借款合同》→银行签字盖章(银行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中心代收保险后开具放款凭证、支票→银行转帐。

四、贷款的偿还:

1、 贷款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2、 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金。

五、咨询电话:

管理部名称

咨询电话

市直管理部

3255020

汉滨区管理部

3232757

汉阴县管理部

5218728

石泉县管理部

6320598

宁陕县管理部

6823886

紫阳县管理部

4427511

岚皋县管理部

2521454

平利县管理部

8426231

镇坪县管理部

8823695

旬阳县管理部

7206061

白河县管理部

7827917

六、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ak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