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申请的对象、条件是什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7 15:48

目前,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条件是: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⑤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办机构是学生所在高校。(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④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⑤积极进取,奋发向上;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申办机构是学生所在高校。(3)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⑤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申办机构是学生所在高校。(4)生源地贷款。资助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6000元。条件:①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④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③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④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⑤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⑥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⑦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⑧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贷款期限和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申办机构是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项目。资助对象为户籍在安康市辖区,当年高考录取到全日制第一批本科高等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可为全日制第二批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和标准:每年10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条件与生源地贷款相同。申办机构是学生所在毕业高中。(6)扶贫部门实施的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对象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被高校录取并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资助标准:本科学生,第一学年5000元/人,第二学年3000元/人,第三、四学年各2000元/人,四年累计12000元。申办机构是各县区扶贫开发局。(7)其他助学项目。各县区政府、各级各部门、社会慈善机构等开展的助学活动,具体见有关单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