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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强力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时间:2011-11-30 00:00  作者:张红刚源自: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乱挖滥采、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非法行为,近日来,汉滨区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突出源头、标本兼治,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法院、检察院、国土、乡企、监察、公安、工商、安监、水利、林业、计划、财政、交通、环保、供电等部门和新坝、大竹园、双龙、洪山等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执法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全力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强力推进整治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深化摸底排查。按照集中整治方案和政府通告,在深化政策法规宣传的基础上,从相关部门和镇办抽调专人,分三个片区三个组,对开发类型、占地面积、开采方量、出售收入、前期处理等情况,逐镇逐点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对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摸清了辖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确保无死角、无漏洞,目前已查明有证开采的7处,非法开采的31处。

三是突出整治重点。按照“依法行政、疏堵结合、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原则,主要集中整治7类违法违规法开采行为,重点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越界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等违法行为坚决刹住“黑矿点”乱采滥挖歪风,制止废渣随意倾倒现象,彻底规范石煤探采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依法重拳查处。采取巡回检查、蹲点驻守、现场制止、限期整顿、封存设备、吊销证照、关闭矿山等措施,由国土、乡企、安监公安、林业、水利、环保、工商等部门逐点分类联合查处。特别对顶风违规的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涉及干部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截至目前,现场制止非法开采60余次,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93份,立案查处31宗,行政处罚8宗,申请强制执行6宗,罚款到位9万元,治安拘留1人。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科学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探采准入退出机制,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全程跟踪督办,进一步明确和夯实部门主体责任和镇办属地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出现违法现象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和领导责任;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强化动态巡查,将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规范采矿权有机结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区矿产资源依法、有序、安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