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我区建筑业企业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抓住机遇,开拓市场,加快发展,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保持平稳上升趋势,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为一季度全区经济良好开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是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壮大。一季度,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40家,从业人员11962人,总产值完成4.76亿元,增长68.9%;竣工工程完成2.19亿元,下降14.8%;房屋施工面积完成184.94万平方米,增长48.6%。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家,完成产值0.61亿元,同比增长177.1%。 二是龙头企业支撑作用明显。一季度,资质等级企业中有工作量的企业为31家,占全部企业的77.5%,其中,资质等级一级的建筑企业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4亿元,占全部总产值的34.4%。 三是签订的合同额增加。 全区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为28.3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6.65亿元增长70.48%。其中,上年结转的合同额为20.52亿元,本年新签合同额为7.88亿元,签订合同额的增加,保障了建筑企业生产发展的后劲。 四是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招投标面进一步扩大。投标承包房屋工程建筑面积161.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7.7%,招投标面积占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的87.5%。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没有建筑业企业肢解发包、违规转包建筑工程的行为。 五是积极开拓外地建设市场。 面对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全市建筑企业在搞好区内建设工程的同时,积极拓展生存空间,向区外、市外和省外市场要发展、要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建筑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一些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时工程结算成本居高不下,费用支出增加。 一季度,全区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成本3.48亿元,占工程结算收入的86.8%,比去年同期增加0.1个百分点,处在高位区间。人工工资上涨和建材价格上涨,导致建筑工程成本上升,工程结算成本和管理费用的过快增长,挤压了盈利空间,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工程技术人员相对不足。 全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拥有工程技术人员只有2131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8%。其中,一级建造师81人,与建筑业发达的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是建筑业应收工程款依然较大。建筑业企业应收工程款增长的势头虽得到遏制,但仍在高位运行,一季度应收工程款仍有3.04亿元,其中竣工工程款1.24亿元。因拖欠工程款形成的“三角债”问题依然严重,仍是建设领域的“第一顽症”。因此,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工作绝不能放松,各级相关部门还要做长期不懈的努力。 四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普遍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区现有40家建筑企业,其中,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19家,三级企业18家,资质等级普遍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对策与建议 解决建筑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建筑业企业也要不断壮大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拓空间,增强竞争力。 一是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首先要重视建筑技术方面的开发和引进,加大科技进步的力度。在施工及设计工作中加大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力度,将科研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建筑业企业的成本优势。其次,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稳定的建筑业专业技术队伍。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增强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劳动效率。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的兼并与重组,加快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迅速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企业群,提高产业集中度,构筑起分工明确、配套协作、整体优势明显的队伍结构。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二是完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放宽各地建筑市场准入限制,改革政府对建筑业市场的管理方式,调整和优化企业结构,保持建筑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发展。引导本地企业走出家门、走出国门去承包工程,输出劳务。 三是抓好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工程质量是占领建筑市场的根本,是企业可信程度的依据。企业应确保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程创优战略指标,狠抓落实。通过贯彻国际质量认证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面质量管理。企业自身要把好技术质量关,做好施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确保有一支稳定的技术过硬的建筑施工队伍,为打造精品工程、提高经济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效益水平。 针对成本费用增长过快、影响盈利水平的状况,各建筑业企业应抓住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机遇,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加快经营机制转变,转换经营理念,以提高效益水平为目的,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努力实现由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 五是加大欠账清理力度,有效防止新欠发生。 继续加大工程欠款清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对还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清欠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清理以往拖欠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避免新拖欠款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