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区纪委监察局、区水利局召开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会议,总结2010年至2011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执法监察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向和重点。 会上,区纪委监察局督查组通报了前一阶段水利项目摸排及执法监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卢清海从四个方面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夯实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思想基础。要充分认识到对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客观需要,是做好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中省市纪委主要领导在讲话中多次作了重要指示;二是突出重点,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要紧紧抓住近两年工程建设领域在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水利工程程序的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合规,及时发现并排除可能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各种隐患,确保工程优质安全,下一步要强化对工程实施的执法监督检查,尤其是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及500万元以上的水利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监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严防挤占挪用和严重浪费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加强项目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安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和惩防体系建设,区水利局要认真摸索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各级党员干部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做到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确保干部优秀。四是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安排专人,对全区水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纪律处理,并全区通报。 区水利局就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四制”管理标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出专题部署,并要求各级领导、股室本着对项目负责、对领导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迎接中、省、市纪委的监督检查及上级主管局的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