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9 00:00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文件

 

 

汉区人普组发(2010)0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汉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属各工作部门:

现将《汉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人口普查  宣传工作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安康市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档(二)


 

 

汉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陕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安康市委宣传部,安康市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我区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第六次人口普查,是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国务院部署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掌握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及空间分布等准确信息,为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为政府科学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人均总量考核标准提供依据。

人口普查不仅涉及到城镇,也涉及到广大农村,涉及辖区城乡千家万户。本次普查不仅涉及我区户籍所在地的100万人,还涉及流入市区的各类型人口和流出的劳务人员,工作对象量大面广;流动人口十分庞大,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普查环境异常复杂,组织实施工作非常繁重。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不到3个月时间,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好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仅时间紧迫,而且任务非常艰巨,同时也迫切的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尤为重要。

二、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的各类广告、宣传画、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有栏、户外有势,使人口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人口普查的意义与目的,让普查工作人员掌握人口普查的内容与方法,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人口普查宣传达到全民知晓、群众支持、人人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在不同的工作阶段和工作环节面向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要根据普查对象的居住特点、生活特点和活动特点,制定严密的宣传计划,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把媒体宣传和群众性文艺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日之前)的宣传

1、全区宣传工作任务

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安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汉滨区人口普查宣传方案(2010年7月);二是召开全区人普宣传工作会议和区级媒体座谈会,部署宣传工作(2010年8月);三是组织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2010年4-11月);四是编写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横幅、人口普查户外宣传广告、宣传画和标语(2010年6-10月);五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条例和各项政策的解读(2010年7-10月);六是组织开展全区人口普查知识竞赛(2010年9月);七是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 活动(2010年10月下旬);八是在政府网站和统计内外网上开辟第六次人口普查专栏(2010年4-11月);九是发布《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公告》(2010年10月);十是精心准备好《致人口普查对象一封信》。

2、乡镇办宣传工作任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颁布后,市人普办6月已印发《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发至县区和各乡镇办事处, 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形式在九至十月集中开展对条例的宣传。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事件的处理规定等。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人口普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保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不允许强令或者授意相关人员伪造篡改人口普查数据;要教育广大普查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户的个人秘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号召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充分认识如实申报人口普查资料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或妨碍普查工作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010年10月,是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月,以此掀起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高潮。全区各乡镇办事处都要制订“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主渠道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造就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办事处还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如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板报墙报、组织宣传车、举行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对人口普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填补现代媒体宣传的空白;要协调辖区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人积极参加人口普查;要将汉滨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及时发送到每一户普查对象手中,为普查员的上门登记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宽领域的宣传,实现人口普查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达到人人知道人口普查、人人理解人口普查、人人支持人口普查、人人配合人口普查。

3、区人口普查成员单位宣传任务

组织本单位本部门认真学习《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宣传期间,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悬挂人口普查宣传横幅1--2条,利用单位宣传拦宣传人口普查知识一期,发挥各单位宣传潜能,在报刊、电视、政府网站投稿 3--5件,作到单位干部职工人人参预,个个知晓。

(二)普查登记复查阶段(2010年11月)的宣传

普查登记复查阶段的宣传以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为主要内容。以区级宣传为重点, 通过报纸、电视、短信等形式,继续宣传《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同时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普查人员克服困难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的典型事例。并要对普查登记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及时曝光。

(三)普查成果发布阶段(2011年4月-2012年5月)的宣传

主要围绕人口普查成果进行宣传,重点做好对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解读。主要用人口普查数据说话,广泛宣传2000年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就业等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四、切实加强人口普查宣传的组织领导

全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由汉滨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上统一领导,区乡两级联办,区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坚持舆论先行、突出特色、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思路进行。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是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理清宣传思路,优化宣传内容,把握宣传时机,围绕人口普查方案、工作流程、阶段重点的需要及时启动宣传项目。协调和组织宣传、新闻部门的力量,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并具体负责报刊、电视台的宣传工作,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具有针对性并落到实处。

区普查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区上成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组。工作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先余担任,副组长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庞顺平担任,组员由宣传部晁起同志和区普查办曹平、江斌共三名同志组成。宣传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实施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完满完成。

五、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求

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定期的对各区乡镇办事处的宣传效果以及宣传方式进行分阶段检查,了解各地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率”。第一阶段(9月底以前),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第二阶段(10月底以前),群众知晓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成员单位宣传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到对乡镇办事处和成员单位人普工作考核之中。

各乡、镇、办事处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把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要及早谋划宣传项目,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做好宣传保障,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对每个阶段的宣传工作要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如期地完成。

 

 

         汉滨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