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某女士-核实电动车过渡期届满时间

信件主题: 某女士-核实电动车过渡期届满时间
来信人: 某女士 来信日期: 2022年06月08日 来信编号: DH202206080122
信件内容: 根据省公安厅等三部门2019年6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陕公通字〔2019〕38号),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现想了解2022年电动车的过渡期具体届满时间,请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信件回复: 汉滨区:目前有关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届满后是否延期的政策尚未公布,待政策确定后,将通过相关渠道予以发布,请关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等媒体信息。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