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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信件主题: 张先生-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来信人: 张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来信编号: DH202111010151
信件内容: 张先生二次来电(前期事件:2021年3月23日至今,兴安公园内温格游泳健身会所的制热设备每天24小时运行,产生较大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现张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该健身会所在22:00至次日08:00关闭制热设备,以便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中心按前期承办单位回复结果进行解读,张先生表示自2021年10月开始,该健身所的制热设备再次开始24小时运行,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张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信件回复: 汉滨区:根据群众反映温格游泳健身会所空气能噪声扰民问题,汉滨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温格游泳健身会所位于兴安中路45号(兴安公园内),主要经营范围为游泳、运动健身等;会所安装有一台空气能,主要对游泳池水加热,运行时间9时至21时。现场调查发现,因会所值班人员忘记对设备进行关闭导致夜间噪声扰民。根据调查情况,区环保局要求会所负责人:1、立即对空气能加热设备进行隔音、降噪处理;2、夜间不得使用空气能等噪声设备,在规定时间停用设备,避免夜间噪声扰民。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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