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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先生-求助核实不让摆地摊是否合理

信件主题: 卢先生-求助核实不让摆地摊是否合理
来信人: 卢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6月13日 来信编号: DH202006140033
信件内容: 2020年6月14日8:08,卢先生在新城路摆地摊(售卖毛巾),新城街道办工作人员告知卢先生该街道不能摆地摊,且让卢先生立即离开,但卢先生表示自己并未占用主人行道,该街道也有其他人在此摆地摊,工作人员也并未对其劝离,且工作人员存在区别对待行为,现卢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新城路无法摆地摊是否合理,且对于区别对待行为予以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汉滨区:根据创建文明示范街的要求,育才路周边只有魁星楼街可以摆摊设点,其他路段均不得摆摊。新城办工作人员对每一个在此摆摊的人员都是进行了劝离。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0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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