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求助解决医保报销问题
信件主题: | 李女士-求助解决医保报销问题 | ||||
来信人: | 李安虎 | 来信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4230412 |
信件内容: | 2020年4月23日15:00,李女士前往安康市中医医院二楼医保窗口报销购买的慢性病药品时,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因李女士为职工医保不能报销,且未告知详细原因,现李女士想了解职工医保慢性病药品报销地点,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 ||||
信件回复: | 市医疗保障局:经法监科工作人员联系李女士, 告知为方便县区职工慢性病购药报销,医保局已将慢性病结算业务转移至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等一级医疗机构。李女士可在居住地附近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慢性病购药和报销等。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