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陈女士-建议督促商贩佩戴口罩 | ||||
来信人: | 陈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0年02月09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2090280 |
信件内容: | 每天早上8:00至12:00,兴安菜市场内(兴安小区15号楼周围)有商贩存在未戴口罩售卖蔬菜行为,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陈女士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商贩佩戴口罩,以防交叉感染。 | ||||
信件回复: | 汉滨区:我区已联系兴安市场管理方对市场内每日进行消杀,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贩卖货物保持距离,有条件的建议使用手机付款,坚决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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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滨区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2月18日 | ||||
评价: |